2018成都没社保怎么买房 成都没有社保可以买房吗

本文目录

  1. 2018成都没社保怎么买房
  2. 成都没有社保可以买房吗
  3. 成都户口没有社保可以购房吗
  4. 2018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5. 四川2019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6. 成都社保缴费

2018成都没社保怎么买房

成都是一个非常适合生活的城市,如果能在成都买房定居也是一种非常不错的选择。但似乎成都的购房政策给人的感觉有点复杂,导致很多人对成都的购房条件都云里雾里的不知所向。那么,成都的购房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来详细的说明一下。

成都购房条件有哪些?

在可以通过三种途径买房:一种是户籍买房,你有成都的户口,并且拥有成都的户籍满了24个月;第二种是社保买房,只要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就可以买房;第三种是户籍+社保买房,也就是说,拥有成都的户籍满12个月,同时,连续缴纳了社保24个月。

当然,在成都买房的政策还是蛮复杂的,相信很多人还有很多问题是不了解,需要解答的。下面是我总结的一些大家问的比较多的关于成都买房的相关问题,大家看了就明白了。

1、关于社保的问题

买房要交社保毫无疑问的,但在成都买房对于交社保的问题又不是那么简单的。

问:成都买房要交多长时间的社保才可以?

答:有两种情况,如果你有成都的户籍,那么连续缴满12个月社保就可以在成都买房了;如果你没有成都的户籍,那么必须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才能买房。

问:个人缴纳的社保可以买房吗?

答:不可以的。在成都买房的社保必须是公司单位缴纳的,个人缴纳的是不行的。但是,在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的期间,政策是允许在这连续的24个月里面有6个月是个人缴纳的,这6个月被视为个人可能换工作期间造成的需要个人缴纳社保。这也是政策上的一种灵活性吧。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打算在成都买房,这24个月的社保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断保的,切记切记!

问:社保区域是怎么算的?

答:成都买房和缴纳社保的所在地也是有关联的。比如,你的公司的注册地是在成都的金牛区,而你的公司的办公室所在地在成都的天府新区,那么,你缴纳社保的所在地则是在金牛区。缴纳社保的单位都是以公司的注册地来认定的。

2018成都没社保怎么买房 成都没有社保可以买房吗

问:我自己做生意的,没有公司,只是有个体工商的营业执照,我自己交社保可以买房吗?

答:可以的,但前提是你的个体工商的营业执照办理的时间已经超过两年了,并且连续缴满社保24个月。不过还需要拿着资料去成都的房管局审核,通过了就可以买房了。

2、关于户籍的问题

问:我有成都的户籍,买房有什么限制和条件?

答:你有成都户籍了,有两种情况可以买房。一种是成都户籍满2年了才能买房;一种是成都户籍满1年,在成都交社保满1年,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买房的。

问:我因为读大学的缘故,把户口转到了成都峨大学,那我能在成都买房子吗?

答:只要你的户籍满了一年,你就可以买房了。

问:我是重庆的户口,并且在重庆有一套房子,我可以在成都买房吗?

答:如果你在成都的社保连续缴纳满2年了,你可以在成都买房的,但是在成都买的房子算你的第二套房子。

3、关于在成都跨区买房的条件

在成都的购房政策中,在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情况下,你只能在社保缴纳所在的区域买房,但现在对政策做了一定的调整,跨区买房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问:我在金牛区工作了2年并且满足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但是我想在金牛区买房,我要怎么做才能在天府新区买房?

答:你只要在金牛区找个工作,缴纳满一个月的社保,你就可以在金牛区买房了。但是现在成都出了新的政策,出了天府新区和高新南区外,只要你在成都的其他区,11个区的任意一个连续缴纳社保满了24个月,那么,你就可以在其他的11个区域任意一个买房。听起来是不是相当不错了哈哈哈。

是不是对于在成都买房的条件明白了许多?在成都买个房真是不容易啊,还要摇号,但是如果能在成都买房,那也是件非常值得的事情。成都是一个适合生活的地方。

成都没有社保可以买房吗

以自然人为单位。户口或者24个月社保缴纳在限购区域内,才可以在成都限购区域购房。

具体细则:

如果你是高新区户口或社保,你可以买除天府新区外的房子。

如果你是天府新区户口或社保,你可以买除高新区外的房子。

如果你是11区户口或社保,你可以买除高新区和天府新区外的房子。

同时,还必须满足2016年10月1后没有购房过新房和2017年3月23日后没有购买过二手房,如果你买过了就买不到了,机会只有一盘。(限购政策前随便你有好多套都不受限购政策影响,如果有贷款,贷款会受影响。)

购买是以:拟定合同、订购、网签、备案四个行为之一都算成功购买,不是以备案为准(备案一般比拟定合同或者网签更晚),也不是以拿不动产证为准。

备注:

11区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天府新区+高新区+11区外属于非限购区域(金堂、青白江、都江堰、崇州等),随便买。

天府新区+高新区如果已经有房子了(随便是好久买的),也不能再在这两个区买了。

社保:

注意是连续不间断缴纳的24个月社保(补缴记录一般合计不能超过6个月,各区房管局标准不一致,补缴不超过3个月是比较保险的)。

成都户口没有社保可以购房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限制是首套房。欲在成都购房的本地人,若没有缴纳社保的,只能购买一套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018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主观: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川2019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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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最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2016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缴费工资与上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已缴费标准差额。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39号)规定执行。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成都社保缴费

我查了一下,如果你打算在成都缴纳社保的话,一个月需要缴费300左右的社保费,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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