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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成都社保补缴购房
根据规定,2017-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 0.4%。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 0.0%;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缴纳比例0.0%。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国务院[2005]38号、市政府令第133号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根据成劳社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补贴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个体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从次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需提供当前《失保金领取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当前《低保领取证》;征地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需出具社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待遇将相应降低。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号颁布实施前,根据成府发[1999]32号和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根据市政府令第154号和成劳社发[2008]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5%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参保,建立个人账户;也可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的住院统筹参保方式参保,不建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根据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根据成劳社函[2006]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随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成都社保
成都社保能补缴几个月买房子
成都社保能补缴几个月?
医疗保险不超过4个月。
个体参保人员
1、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3月),通过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2、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养老金未缴满15年不能按月领取:
养老保险需要最少累计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中途断缴可以补续,但可能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医保要缴满固定年限才能终生享受待遇:
医疗保险女性缴够20年、男性缴够25年,退休后可享受终身医保。医保如果中断,则在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不过,医保从中断之日起有一个缓冲期,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医保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医保额度也会受影响。?
成都一次性补缴社保买房
新出的成都限购政策已明确不得通过补缴社保买房。
新政还严格规定了购房资格审查。《通知》规定,购房者不得通过补交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同时不再将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取得购房资格的途径,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审查,防止弄虚作假。
新政也支持重大项目和创新创业,《通知》规定,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高端人才等人员,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条件限制,但为了防止炒房,要求此种情况须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同时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新政还强调了市场监管和市场违法行为整治。《通知》要求,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的成都限购政策可以参考写得比较详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社保最多可以补缴几年
社保最多可以补缴两年,具体规定如下:
1、我国法律规定,社保最多是可以补交两年,意思就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向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而不是按照累计月份计算;
2、国家规定养老保险要连续缴费时间达到15年,才可以在退休之后正常领取养老金。如果断缴在3个月内的,可以去补缴,如果断缴超过3个月的,那么就得重新计算缴费年限(连续缴纳时间),另外在这3个月内,只能进行手工医保报销,是不能进行社保卡自动报销的。
补缴社保需加收利息和滞纳金
1、根据规定: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如果超过了三个月,特别是养老保险就不能够连续的计算了,这样对于以后的养老待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其次也是农民个人到社保中心大厅携带相关的材料直接办理社会保险的补交,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滞纳金等这些都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1、一次性补缴的对象。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2、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1)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2)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8年7月1日之前。
3、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1)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2)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
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
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
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
4、一次性补缴年限。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5、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
法律分析:第一,要知道2021年一次性补缴社保,定下来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一次性补缴社保,只有满足条件的参保人员才能补缴社保。
第二,如果参保人员不符合条件,不能一次性补缴社保。社保累计缴费不满15年,对于这种情况也有其他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