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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办理公司社保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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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开户所需资料:
社保开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公章)1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公章)1份
3、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1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1份
6、《成都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2份
7、《社保保险登记表》1份
8、员工最近一个月工资表(员工签字+公章)
9、《社保增加表》+公章2份
公积金开户资料:
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授权书》1份
2、《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公章2份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盖公章)1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盖公章)1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份
成都单位社保开户
法律分析: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员工工资表(须员工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5、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填写《成都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表格不可涂改,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成都新公司办理社保流程
新公司办理社保,需要以下证件申请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成都社保局开户带什么资料
公司社保需要材料:1.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税收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社会保险登记表。
以下是个人户口所需材料:
新开户的:A.外地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B.本地户口:失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已开户的:A.外地户口:社保编号、原单位解聘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B.本地户口:社保编号、失业证(从原单位一个月内转移到新单位的不需要失业证,只需解聘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成都网上怎么补缴社保
法律分析:补缴社保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有工作单位,可以通过工作单位进行补缴。二是自由职业者,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补缴,同时需要带上身份证进行办理。在网上进行社保补缴,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首先打开手机支付宝,在支付宝中找到便民生活中的市民中心。其次,找到菜单中的社保,然后点击社保缴费即可。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成都社保个人网上经办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
都社保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通过支付宝缴费1、点击市民中心
进入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社保”
点击“社保”功能进入。
3、点击“社保缴费”
在社保页面点击“社保缴费”进入,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