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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办居住证没有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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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办理居住证,必须要有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1、在成都市有合法居所证明;
2、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3、有稳定就业证明或投资经商证明。
二、申请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彩色或黑白,浅色背景);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
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6、就业或投资经商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后,2个工作日内交报辖区派出所;
3、市公安局审核后,对符合申领要求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4、办理完毕后,由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上述所说的街道和派出所应该是指你房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而非工作地点的街道办事处和办事处。
办理居住证需要社保证明吗
法律主观:
暂住证需要居住证明吗请参考如下回答:1.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及房主户口本,带领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居住证。4、劳改或劳教人员因保外就医、请假回家暂住的,须有本人持劳改、劳教场所的证明,在到达居住地24小时之内,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法律客观:新办理居住证并不一定需要社保。现在新办居住证,以北京为例,北京办理居住证,需要本人提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个人照片,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区进行办理的。由于各地对于居住证办理条件以及细则有所不同,具体的办理流程需要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为准。《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以上就是关于办理居住证是否需要社保证明的处理,通常是不需要的,但是具体以所在地的实际需要为准。
成都居住证没有社保能不能办下来
在成都没有买社保可以办居住证。
依据2016年1月1日颁布的《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只有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情况下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才需要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而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人才落户规定”、“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等其他情况办理居住证的,只需要在成都连续居住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办理。
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2、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二、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2、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
三、符合连续就读办理成都市居住证:1、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成都办居住证的条件
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拟居住时间一年以上、已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六个月以上、取得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备案等,对于上述情况是可以到公安机关合法的办理居住证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拟居住时间应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己购买房屋或者己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二、居住证的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居住证的办理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基于当事人的实际需要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咨询了解,但如果存在违法行为的话,是不可以办理居住证的。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成都人才落户居住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
一、首先要准备的东西:
1、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公司开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要盖公司章,具体格式在营门口社保局6楼那儿有。
3、三张一寸照片。
4、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暂停了。
5、自己在成都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好是你住的社区,方便以后领取失业金)。
6、办理自己缴纳医疗保险手续(最好是办了,不然怕审核人作怪)。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户口簿。
二、办理流程:
1、带上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到营门口社保局6楼审核看能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符合就会给一张《失业金核发通知书》给你。
2、不要离开这个办公室,就在刚才办理手续那个窗口旁边有个失业登记窗口,在那儿拿失业登记表和求职表,再到10楼复印店复印,复印店的人员知道怎么印。然后拿着复印件回到6楼那个办公室填表、粘照片、交表。
3、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把户口本上户主和自己那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到自己居住证所在社区(就是办居住证时人口登记那个地方)报到。
4、定期到社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成都居住证一定要等半年吗
是的,成都居住证一定要等半年。成都居住证办理的前提是: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来蓉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1、合法稳定就业;2、合法稳定住所;3、连续就读;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