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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份成都市社保交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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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最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2016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缴费工资与上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已缴费标准差额。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39号)规定执行。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2019成都社保档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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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个体参保分为4个档次。
40%一档每月缴纳652.34元,60%一档每月缴纳815.74元,80%一档每月缴纳979.14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142.54元。
(其中,养老保险40%一档每月为326.80元,60%一档每月为490.20元,80%一档每月缴纳653.60元,100%一档每月缴纳817.00元;医疗保险(含大病)每月缴纳301.72元,生育保险每月缴纳23.82元。)
2019年个人社保缴费金额
2019年,我国个人社保缴费标准又有所调整。其中,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8%和0.5%,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分别为2%和0.5%。
2019年,我国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较上一年度也有所变化。具体来说,各项个人社保缴费比例如下: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其中,企业员工按照8%的比例缴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缴纳3%或8%的比例,缴费基数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其中,企业员工按照2%的比例缴费,个体工商户按照1%或2%的比例缴纳,缴费基数同样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3.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企业员工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这一比例缴纳,缴费基数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4.工伤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企业员工和个体工商户也应当按照这一比例缴纳,缴费基数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社保缴费基数有什么作用?社保缴费基数是个人社保缴费的重要依据,它不仅决定了个人社保缴费的数额,也影响着个人社保待遇的确定。由于社保待遇的计算和发放往往是与缴费基数挂钩的,因此适当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有助于提高个人的社保待遇水平。
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变化与调整也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完善相应的社保制度和政策,以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
2019年农村社保缴费截止日
你好,截止于2020年7月6日,一般情况下2020农村医疗保险截止日期是在2019年12月31日。正常情况下2020农村医疗保险截止日期是在2019年12月31日,但是有的地区会推迟缴费时间,但是也只是少部分地区。所以建议大家最好在12月31日把医疗保险费用交完,不然会影响到下一年的报销。
成都社保价格表
四川成都社保各档次
成都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档次2023
1、2023年灵活就业缴费档次分为五档:一档是社保平均工资60%,二档是社保平均工资70%,三档是社保平均工资80%,四档是社保平均工资90%,五档是社保平均工资100%。
2、根据成人社办发 95号文规定,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底前可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补足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
3、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农村居民缴费档次为10%档至50%档城镇居民缴费档次为40%档和50%档。
4、成都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执行,即3236元。
5、2023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公布单位:元温馨提示:农村居民缴费档次为10%档至50%档,城镇居民缴费档次为40%档和50%档。
2023年成都五险一金最低标准是多少
成都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和基数根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成都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429万人;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2442万人;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552万人。
成都工资6800五险一金交2459元。根据最新的社保政策,2023年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为22%,医疗保险费率为12%,失业保险费率为1%,工伤保险费率为0.5%,生育保险费率为0.8%。此外,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为12%。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二)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三)第三档每月1870元(每日86元)。
五险一金最低基数是多少?以北京市为例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统一调整了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其中,上限最高为15669元,下限最低为2089元。
成都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标准是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3元。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生育保险。单位1%。公积金:缴存5%—12%。
成都市社保基数2023年
如果是自行代缴社保,需要承担全额的五险费用,那么也可以直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4071元参保,那么每个月五险只需要缴纳1442元。
3236元)。(二)个人成都个人社保缴费按照4%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高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其次分别是80%,60%,最低档是40%。
第三条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19962元/月执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19962元/月执行、下限按3992元/月执行。
成都公司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最低首旅标准每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都会调整,会按照去年社平均工资的60%来设定。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农村居民缴费档次为10%档至50%档城镇居民缴费档次为40%档和50%档。
成都2023年职工社保缴费价格表
(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缴纳职工社保费用其实都是按照固定比例计算的,成都职工社保,用人单位要承担16%的养老保险,55%的医疗保险,0.75%的大病保险,0.6%的失业保险和0.2%的工伤保险。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农村居民缴费档次为10%档至50%档城镇居民缴费档次为40%档和50%档。
成都社保基数是多少全省的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0%,以及300%来执行的,大约下限就是2500元左右,上限就是15,000元左右。
城镇职工社保成都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执行,即2697元。
个人缴费8%。(二)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单位缴纳5%,个人缴纳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5%,个人缴纳2%;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5%,个人不缴纳。
四川社保缴费2023年个人缴费
1、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农村居民缴费档次为10%档至50%档城镇居民缴费档次为40%档和50%档。
2、职工个人则需要承担8%的养老保险,2%的医疗保险和0.4%的失业保险。如果是自行代缴社保,需要承担全额的五险费用,那么也可以直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4071元参保,那么每个月五险只需要缴纳1442元。
3、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低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医保86元,养老保险432元。
成都社保最低缴费标准2023
成都社保最低缴费:缴纳职工社保费用其实都是按照固定比例计算的,成都职工社保,用人单位要承担16%的养老保险,55%的医疗保险,0.75%的大病保险,0.6%的失业保险和0.2%的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低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医保86元,养老保险432元。
根据2023年成都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一千四百多元属于最低档的社保缴费标准。具体来说,成都市社会保险分为五档,分别是最低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和最高档。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最低首旅标准每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都会调整,会按照去年社平均工资的60%来设定。
12月份社保什么时候交
2021年12月社会保险费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扣款时间安排告知如下:
2021年12月社保、医保扣款日历重要提示:根据四部门《关于2021年12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的通告》,本月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27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