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村户口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四川农村户口社保缴费标准

农村户口在成都买社保是怎么缴费的

1、你是外地农村户口,所以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2%,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8%,你自己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承担,但是具体比例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定的,工伤发生较多的比例较高,工伤发生少得比例就低;

生育保险:单位承担,具体的也要看你们单位缴纳比例,不等;

2、社保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保险,不可能给现钱的。

3、劳动仲裁是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不是审理哈。

而且你要求公司给你补缴社保,你必须出具你在该单位上班证明(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有效书面证明)。否则,口说无凭哈。

四川农村户口社保缴费比例

农村户口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1%,个人:2%+3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不交费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因为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浮动的,跟行业性质相关,建议你咨询下51社保网,希望能够帮助你哦!

成都农村户口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四川农村户口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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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村户口社保单位缴纳比例和个人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

昨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称,2011年度城乡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将使用新近公布的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112元标准。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随之有所提高,个体人员每月最低331元。相比去年,一档(60%)每月多缴45.4元;二档(80%)每月多缴60.6元;三档(100%)每月多缴75.8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费用最低为286元/年。

3种人如何补缴差额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1至6月期间未变更参保单位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并统一生成,用人单位和个人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缴费工资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报并足额缴纳。

1至6月期间变更参保单位的人员,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按上述第1项规定重新核定或申报,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综合保险并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4至6月期间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按上述第1项规定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

养老金和死亡待遇计发

2011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使用33112元。1月至6月已使用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并将补差金额直接划入领取者养老金存折,上述参保人员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金重算业务(个体人员补缴1月—6月养老保险费差额者除外)。

2011年度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体领取养老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死亡待遇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使用33112元。

四川农村户口社保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四川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总量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对各试点地区根据其财力水平,分档次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对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资金分担比例与基本缴费补贴分担比例相同。

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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