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新政策四川 2020年社保补缴新政策

本文目录

  1. 2019年社保新政策四川
  2. 2020年社保补缴新政策
  3. 2019年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4. 四川社保新政最新消息
  5. 四川社保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20
  6. 四川个人缴纳社保标准

2019年社保新政策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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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最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2016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缴费工资与上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已缴费标准差额。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39号)规定执行。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2019年社保新政策四川 2020年社保补缴新政策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2020年社保补缴新政策

法律分析:1、2020年社保补缴减免政策持续至12月底

因为特殊原因2020年很多单位未能开工,导致员工社保中断。考虑到各种因素结合国务院发布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各地社保局对于2020年2-6月实行社保费减免。7月至12月份实行部分社保减免政策。

因此补缴2020年的社保,社保费也是按照最近减免规定办理。相比较往年费用是减少了不少。

2、2020年个人补缴社保不影响买车、买房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019年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2019年,我国个人社保缴费标准又有所调整。其中,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8%和0.5%,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分别为2%和0.5%。

2019年,我国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较上一年度也有所变化。具体来说,各项个人社保缴费比例如下: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其中,企业员工按照8%的比例缴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缴纳3%或8%的比例,缴费基数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其中,企业员工按照2%的比例缴费,个体工商户按照1%或2%的比例缴纳,缴费基数同样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3.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企业员工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这一比例缴纳,缴费基数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4.工伤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企业员工和个体工商户也应当按照这一比例缴纳,缴费基数应当小于或等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社保缴费基数有什么作用?社保缴费基数是个人社保缴费的重要依据,它不仅决定了个人社保缴费的数额,也影响着个人社保待遇的确定。由于社保待遇的计算和发放往往是与缴费基数挂钩的,因此适当提高社保缴费基数有助于提高个人的社保待遇水平。

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变化与调整也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完善相应的社保制度和政策,以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

四川社保新政最新消息

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

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

具体如下:

1、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

2、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3、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四川社保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20

一、2023年最新退休通知

1、或许可以提前退休

一般来说,如果你是女性,想退休,至少需要55岁。

但在2023年的退休条例中,一些地方出台了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满足一定企业社保缴纳年限,法定退休年龄可达50周岁的政策。具体的企业社保期限各地不一样。比如山东、湖北、河南,要求在企业缴费满10年,安徽2年,重庆3年。

2、社保缴费年限要计算清楚

众所周知,你要缴费15年,退休后才能定期领取养老金。一些年轻时没有缴满15年的退休人员,会选择一次性缴纳。

实际上,一次性社保费按照缴纳年限分为两种,一种是3年内缴纳,一种是3年以上(含3年)缴纳,但无论哪种保费都需要物质支持,如果没有物质支持,就是非法社保费。

涉及当地一次性违规缴费的,跨统筹地区不受理关系转移,违规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所以违规交保费的人要注意自己的寿命是否满足15年的最低要求。如果不满15年,请提前了解,最好在2023年缓缴15年社保。

3、工龄或许可以叠加计算

世界上的行业数不胜数,其中也有从事特殊行业的。这些特殊行业的人退休的时候,有些退休情况也是可以专门计算的。

对已从事两个以上特殊工种,且在任一工种累计工作年限不符合该工种提前退休年限要求的,个人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年限可累计计算,是否符合可按特殊工种要求较高的工种确定。

4、独生子女光荣证记得办理

参保人是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时可申请相应的独生子女补贴。但由于各地标准不同,我们能得到的待遇也不同。比如有的地区发放一次性奖金,有的地区增加固定比例的养老金。我们退休的地方不一样,享受的待遇也不一样。

二、2023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会有什么变化?

1、养老金计发基数更高了

对于2023年退休的人来说,养老金就该使用2023年的计发基数了,虽然目前还有公布,但从往年的数据来看,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是会比2022年的要高得,而具体能高出多少,咱们还是要以当地公布的数据为准的。

总之,在2023年办理退休的人员,使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会更高一些,在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计算的金额也会提高不少的。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补发比例改变

从2014年10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就开始改革了,参保人员也开始缴费了,同时开始的还有“十年过渡期”,在十年过渡期之内办理退休的中人,养老金就会按照新老办法对比的方式确定,那在2023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好是在十年过渡期的第九年,对于养老金的补发比例也会有所改变的。

相信大家也都知道,从2014年10月份开始,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在计算养老金时,对于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部分,每年补发的比例都是不同的,在2022年退休是补发80%,在2023年退休,补发比例则就变为90%了。

三、2023年养老保险新规定

提到退休,不可或缺的就是养老保险了。10月大会上也再次强调社保问题,在报告文字版第九章第三段《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强调: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这无疑是社保方面的重大利好消息,可以预判,未来一段时间,社保方面的利好政策会不断出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比如,进入11月,北京等地区都出台了一系列社保、医保、养老金等方面的利好政策。

可以预判2023年养老金会继续上涨。这是因为:物价指数继续上涨,尤其是食品价格指数大涨7%;全国平均工资上涨5.1%;根据保险法,物价和工资上涨,养老金也要适当上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颂耐旦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野扰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川个人缴纳社保标准

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社保缴费最低标准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社保缴纳比例最低标准成都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按照上一年度四川省平均工资的300%和60%来确定的。据了解2018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月平均工资为5393元。因此2019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为: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位2697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6179元。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6179元。成都社会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身份不同,参保比例不同。同时每个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不同,具体如下:(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二)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三)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四)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五)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六)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二、成都五险一金缴费基数(1)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现行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得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成都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月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来测算确定,职工收入不断提高,他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也相应提高。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8242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2491元,上调幅度为15.81%。下限将分区域执行两个不同的标准,其中,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250元;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00元。(2)社保缴费基数成都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一年1-12月的四川省平均工资和成都市平均工资来进行确定的。成都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社保缴费最低标准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社保缴费最低标准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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