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成都社保年审 2019成都社保计算

本文目录

  1. 2019成都社保年审
  2. 2019成都社保计算
  3. 2019年社保缴费
  4. 2019社保年检网上申报流程
  5. 成都年审
  6. 手机上怎么社保年审

2019成都社保年审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最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2016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缴费工资与上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已缴费标准差额。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39号)规定执行。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2019成都社保计算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一)城镇职工 1、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2、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二)个人 2019成都个人社保缴费按照4%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高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其次分别是80%,60%,最低档是40%。 2019年成都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执行,即2697元。 2019年成都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执行,即3236元。二、成都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成都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向原社保关系所在地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成都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2019年社保缴费

参保单位为职工按月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分别是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五项保险按基数、比例计算缴纳。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确定,最低基数为3179元,最高基数为15891元。例如: 1、最低基数月缴纳1204.84元;其中:单位缴纳877.40元,个人缴纳327.44元 2、社平基数月缴纳2007.56元;其中:单位缴纳1461.97元,个人缴纳545.59元 3、最高基数月缴纳6022.69元;其中:单位缴纳4385.92元,个人缴纳1636.77元

2019社保年检网上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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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社保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及劳务人员名册(有劳务协议单位);

4、〈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分支机构)。

二、备检资料

1、“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

2、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XX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4、《XX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和《XX市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招用流动人员);

5、《就业许可证明》(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

6、上年度12月份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

7、本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保);

8、离休证或身分证(聘用离休人员);

9、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

10、综合计算工时审核表和不定施工时审核表(综合计时或不按时工作制的单位);

11、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如是残疾职员);

12、《劳动力中介许可证》(职业介绍机构);

2019成都社保年审 2019成都社保计算

13、《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

2017年社保年检通知

一、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郑州市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

二、时间:2017年5月5日——2017年6月9日

三、要求:

1、参保单位五险齐全,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无欠费,同一参保单位只存在一个单位编号。

2、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参保险种、参保人数一致,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无误。

四、流程:

1、参保企业登录《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2、通过微信预约,按照预约的地点和时间到社会保险九个分局的经办窗口办理。

成都年审

办理机动车年检: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表》;

2、《机动车年检前技术保养维修出厂检验单》;

3、单位加意见(公车),身份证或户口簿(私车);

4、协会会员须协会加意见盖章;

5、养路费证、车船使用税证(有效的);

6、第三者责任保险证;

7、车辆购置附加费证;

8、机动车行驶证。

(二)办理程序

持机动车行驶证将车辆送年检维修保养厂保养;

凭年检资料到指定的机动车检测站验车,验车合格后领取《机动车检测结果记录单》;

凭年检资料及《机动车检测结果记录单》到年检各驻点办理签章。

(三)有关规定

车辆年检按号牌未位数对应月份进行;

逾期年检的车辆须交纳50元罚金;

经批准延期报废使用的机动车,在延长使用期内每半年检验一次。

五、办理机动车延期年检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延期年检审批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公车车主须提供单位证明;

私车车主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到牌证股6号窗领取《机动车辆延期年检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凭延期年检资料到检审股7号窗办理。

六、办理机动车委托外地代检

所需资料:

1、《委托异地管理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单位证明。

(二)办理程序

到检审股7号窗领取《委托异地管理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凭委托外地代检资料到检审股7号窗办理委托代检证明。

车主凭委托代检证明到被委托车管机关办理代检。

代检合格后,由代检地车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该车的委托代检资料和年检表由代检地车管机关盖章后转回。

年检费148元,车船使用税好像是不到150元.就这些费用

手机上怎么社保年审

社保年检步骤:

1、支付宝用户在手机打开“支付宝”,首页找到并点击“更多”,选择“城市服务”;

2、用户将地址定位选择自己所在的城市,然后点击“社保”,如果用户是市社保就选择“市直社保服务”,如果用户是省社保就选择“省直企保资格认证”;

3、页面转换后用户点击“同意服务授权”;

4、页面转换后用户按照提示登录或注册或绑定社保卡;

5、用户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进行资格认证即可完成社保年审。

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管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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