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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成都社保计算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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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最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2016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缴费工资与上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已缴费标准差额。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39号)规定执行。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南宁2019城镇户口跟农村户口
现在农村释放的宅基地和图例红利越来越多,这时候就会出现一批想要用分户来获取更多福利益人群。不过现在分户也不奇怪,毕竟子女成年,想要有自己的自主权,爸妈一般都是支持的,但现在农村分户可没以前那么好分了。那么2019年农村户口分户新规定你都知道吗?据了解这6种情况无法再分户!
一、户口分户介绍
1.户口分户指的是子女刚刚出生的时候,名字会登记在爸妈的户口本上,但是等到子女成年了,想要拥有自己的户口,不想跟爸妈同用一个户口本,这时候就可以从父母的户口本中独立出去,自立新的户口本。
2.户籍分户相关管理制度中有规定,如果你和父母居住在一起,但已经实现经济独立的,分开生活后有相关工作证明,可以申请分户,自立新的门户。
二、2019农村户口分户新规定,这6种情况无法再分户!
现在农村户口分户管的比较严格,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分户的,据相关信息了解到,以下这6种情况无法再分户!
1.如果你父母只生了你一个小孩,属于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家庭是无法进行再分户的;
2.如果你还没有成年,没到达18周岁以下,属于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也是无法进行再分户的;
3.如果你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是无法进行再分户的;
4.如果你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是无法进行再分户的;
5.如果你所在的农村地区已经被划分为拆迁区,暂时是无法进行再分户的;
6.如果你是以夫妻“假离婚”形式来骗取宅基地,是无法进行再分户的。
三、2019农村户口分户新规定,这3种情况可分户!
上面我们说了农村户口无法分户的情况,虽然说农村户口分户越来越严格,但是以下这3种情况还是可以进行分户的!
1.如果子女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生活能力,经常独自生活居住,经济独立的可以进行分户;
2.如果你是为非独生子女,并且已经成家立业,且常年独立居住生活的,可以进行分户;
3.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一方需要重新分户申请宅基地的,可以进行分户。
四、农村户口分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1.去当地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
2.需要向当地村委会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名单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3.房产证或者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
4.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
5.已经离婚或者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总结:以上就是有关于2019年农村户口分户相关新政策的解释,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综合于网联网,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2019年个人社保缴费是多少
每月最低缴纳968元。根据查询国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得知,2019年职工社保个人缴费为每月最低缴纳968元。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2019户口迁回原籍最新政策
户口迁回农村,可以,但是存在一定的条件。
根据最新规定,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
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
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
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
PS:
户口迁回农村需要注意的两点:
1、大学生读书时迁出户口的话可以申请迁回原籍;
2、军人在入伍期间,户口是不会挪动的。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
2019农转非户口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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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一次性缴费,不是对以前养老保险的补缴。2、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在征地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征地农转非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一次性应缴费年限的,要先补足到规定年限。比如说,如果按渝府发[2008]26号文件规定,你参加征地农转非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应缴纳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你从2007年起已参加了1年的城保,那么在办理征地农转非基本养老保险时,你需要一次缴纳4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你补足到了5年。首次参保时间仍然以你以前参加城保的开始时间为准,只是缴费年限有5年。
成都户籍购房和社保购房区别
法律分析:这个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是不一样的,要分市县区等级不同,规定不同。按成都市市区来说,只有户口没有社保是可以购置房屋的,但数量会有一定限制。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