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社保指标 2020年交社保时间

本文目录

  1. 2020四川社保指标
  2. 2020年交社保时间
  3. 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
  4. 2020年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5. 2019四川巴中社保缴费标准
  6. 四川今年社保缴费标准

2020四川社保指标

缴费基数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缴费比例

(一)、单位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1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

②失业保险:0.6%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6.7%+0.8%

④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八类行业1.9%),实际缴费费率为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之和的50%,最低为0.1%,最高为1.425%。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0.8%

⑥合计:25%-26.325%(不含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8%

②失业保险:0.4%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④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⑥合计:10.4%

法律依据:《根据川医保规[2019]4号文和成医保发[2019] 30号文规定》: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020年交社保时间

法律分析:对于参保单位,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成功缴纳2020年1月和2月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在延长缴费期间,参保单位的1月、2月社会保险费继续按照正常流程缴费,凡未能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均可延长至3月底缴费。于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1月、2月仍按照正常业务流程,按月进行统一缴费(通过银行扣款)。凡未成功缴费的人员,均可以延长至3月底缴费。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出现因缴费不成功导致缴费中断的人员,可以补缴,不视为断缴;补缴后,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可以享受,不受6个月待遇等待期限制。

法律依据:《关于发布参保单位(个人)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具体办法的通告》第二条可延长缴费至3月底的具体办法(一)适用的对象:

1.本市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单位

2.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参保单位

1.此次延长缴费,主要对于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成功缴纳2020年1月和2月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适当延长。延长缴费期间,参保单位的1月、2月社会保险费继续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缴费,凡未能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均可以延长至3月底缴费。

2.因国务院办公厅调整春节假期,部分参保单位原定1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期自然顺延,同样适用于“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期延长至3月底”的规定。

(三)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1月、2月仍按照正常业务流程,按月进行统一缴费(通过银行扣款)。凡未成功缴费的人员,均可以延长至3月底缴费。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出现因缴费不成功导致缴费中断的人员,可以补缴,不视为断缴;补缴后,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可以享受,不受6个月待遇等待期限制。

三、可延长缴费至7月底的具体办法

(一)适用的对象及条件

1.在本市正常参保缴费,属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行业且经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企业。

不属于上述行业,以及未经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企业不能延长缴费至7月底。

2.“在本市正常参保缴费”系指:2019年12月(不含)前不存在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2019年12月(不含)前存在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需将之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补齐后,方可作为适用的对象。

(二)与延长缴费至3月底政策的衔接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先按照本通告第二条办法执行延长缴费至3月底,同时,按规定流程申请延长缴费至7月底。

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20〕7号)规定,以及北京市医保局公布的2020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结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现就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核定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依据:2019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6168元。(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6541元。(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2%,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2020年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3613元。(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四)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五)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

2020年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1、社保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3613元-26541元(职工);4713元-26541元(机关单位)

(2)医疗保险:5360元-29732元

(3)失业保险:3613元-26541元

(4)工伤保险:4713元-26541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2019四川巴中社保缴费标准

匿名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的医保缴费问题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为保障居民医保这一民生政策落到实处,茶坝镇社保中心根据巴人社发(2018)29号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全镇三职干部会议,启动辖区村(居)民医保缴费宣传征收工作,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实现全民参保全覆盖及国家医疗政策全覆盖。

一、医保卡的问题

持卡人的社保卡办理成功后,无论参没参保,社障卡都由本人持有并使用,如果本人不注销终身均可使用,所以不能作为参加医保的缴费依据。加之,目前医保属市级统筹,市外参保人员在本地医保系统无法查询其是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而当前各省、市办理的社会保障卡未实现全国联网查询,如果需通过公共网络进行查询,需持卡人注册操作。

二、温馨提示

在市外参保人员提供参保依据,可将下列参保资料之一用手机拍照传回户籍地村(居)卫生站站长,不用在户籍地再缴费参保。

1、提供单位(公司)财务扣除个人社保的工资明细条(其中包含有扣除五险具体数据)。

2、到就业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打印参保明细单。

3、由本人登录就业地公布的社保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如果学校已代收基本医保,学校也会出具缴费依据(注:部分学校为学生缴纳的是商业保险,不作为居民医保缴费依据)。

本着对所有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负责的态度,我镇社保中心在医保征收工作宣传中,明确了在外参保人员提供异地参保依据后,在本地不再重复缴费参保的纪律规定。

感谢你对家乡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如对此项工作还有疑问,请咨询我镇社保中心或你户籍地村(居)卫生站站长。

谢谢

巴中市恩阳区茶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四川今年社保缴费标准

四川2022年社保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

2020四川社保指标 2020年交社保时间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2、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3、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4、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5、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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