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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社保缴费时间截止日期
缴费基数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缴费比例
(一)、单位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1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
②失业保险:0.6%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6.7%+0.8%
④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八类行业1.9%),实际缴费费率为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之和的50%,最低为0.1%,最高为1.425%。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0.8%
⑥合计:25%-26.325%(不含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8%
②失业保险:0.4%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④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⑥合计:10.4%
法律依据:《根据川医保规[2019]4号文和成医保发[2019] 30号文规定》: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保缴费时间截止日期
一、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其中线上渠道缴费截止时间为当日17时,线下渠道缴费以各网点对外公布的服务时间为准。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其中线上渠道缴费截止时间为当日22时,线下渠道缴费以各网点对外公布的服务时间为准。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时间不做调整。
2020年四川社保缴费基数
1、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2、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3、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缴费基数意思是用来确定个人和到位缴纳社保的标准。
个人社保缴费截止日期
法律分析:社保在每一年的6月30日是一个节点,也是一个年度的截止日期。从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期间又执行新的缴费标准。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缴费时间有些差异,具体可以结合实际咨询当地社保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每年社保缴费截止日期
2022社保缴费时间截止日期是2022年12月25日。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的市民请及时关注收藏这份指南!一、参保缴费对象新参保人员、续保人员(2022年度已参保缴费)和断保人员(以往年度曾经参保,2022年度未参保)。二、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期限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城乡居民在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参保缴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在2022年12月31日后参保缴费,从缴费到账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三、个人年缴费标准在校学生和本市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每人/年缴费330元;在校大学生每人/年缴费280元;本市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每人/年缴费为550元;本市户籍的其他居民每人/年缴费为750元。老年居民与其他居民缴费标准中已包含个人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人。实施时间:《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四川社保网上缴费
法律分析:1.打开微信点击“我”,找到“支付”后点击。
2.找到“生活服务”下的“城市服务”后点击。
3.找到“热门服务”下的“社保”后点击。
4.选择“四川社保缴纳”进行点击。
5.点击“服务”下的“四川社保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