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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宜宾个体社保缴费标准有哪些
2021年宜宾社保缴费标准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执行。
以上限19783元作为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分别是,单位部分2769.62元,个人部分1582.64元,以下限3957元作为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分别是,单位部分553.98元,个人部分316.56元。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具体月缴费金额可参考以下进行计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部分分别是,百分之十四、百分之零点五、百分之零点二至百分之一点五为基准,职工缴费比例部分,养老保险是百分之八、失业保险是百分之零点五,工伤保险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最低为3957元一个月,最高为19783元一个月,参保人员可在3957至19783元之间,任意选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宜宾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宜宾市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2021年7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1、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
2、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
3、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二、2021年7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维持十二档,依次暂调整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暂调整为3800元;
三、不符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有关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在2021年7月办理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手续时,月缴费基数暂按6862元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四川省宜宾市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最低2192.7,最高16445.5;失业保险最低3081.95,最高没有上限;医保5136.58,最高没有上限;工伤保险2329.75,最高11648.75;生育保险最低3289.05,最高16445.25。
宜宾市今年社保缴费多少
宜宾社保局电话号码是0831-8206112。
社保局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对这些规划和政策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海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管理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制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就业支持制度,促进创业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一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负责人才服务全国有关工作的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制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5、统一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并牵头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和培养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宜宾翠屏区社保局在哪里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翠屏区社保局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人社综合服务中心(阳光公园首席西侧)。社保局,全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分城市地区称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四川宜宾社保局电话
宜宾人民在遇到社保问题的时候,可拨打市社保局电话,也可拨打各县社保局电话,实时掌握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状态。那宜宾社保局电话是多少呢是0831-8206112。宜宾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1-8206112翠屏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宜宾社保局的电话是多少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宜宾社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宜宾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1-8206112
翠屏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1-2323533
宜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0831-6206690
南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1-3322144
江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1-2622713
长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1-4626111
高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1-5421807
珙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1-4314224
筠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1-7721313
兴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1-8833156
屏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1-5721354
提示:综上可知,宜宾社保局电话是0831-8206112。宜宾市民在遇到社保问题除了拨打该电话,还可拨打各县社保局电话。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