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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司每月扣社保是什么时间
成都社保1-11月的扣费时间:每月21日扣款。12月则是在15号扣款。
成都市通过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的个体参保人员,1-11月为每月21日扣款,12月为15日扣款,为确保代扣成功,应在12月15日前存入足额资金。
还未办理银行代扣缴纳的个体参保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社保基层网点或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委托银行代扣社保费;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扩展资料
2020年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15.72元/月(不划入个人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3.14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月-3月)申请缴纳,逾期不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续保时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个人委托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办理次月生效,每月21日(12月为15日)代扣当月社保费,请在扣款日期前存够扣款金额,避免扣款失败给您带来不便。当月扣款失败的,次月将合并扣缴,连续4个月扣款失败的,将不再扣缴。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在线--@成都个体参保人员:注意!12月银行代扣社保费时间是15号
参考资料来源:青羊区人民政府--2020年1月起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成都公司缴纳社保时间
若你是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费,按成都市社保局规定,若当月的社保费用未扣款成功,正常情况下会在次月进行补扣,你需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前存够两个月的缴费金额进行补扣。建议你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后查询缴费记录。若连续两个月未扣款成功,则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社保局进行补缴并重签银行代扣协议。成都市本级个体参保扣款时间:1至11月为每月21号,12月份为15号扣款。如你在区县参保,请向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扣款时间,或直接拨打当地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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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司社保一般是每月几号扣
各地社保缴纳时间不一,社保局一般是20-25号之间正常扣公司员工本月的社保费用。很多地方规定过来这个申报期只要不是次月扣款就不会产生滞纳金,但是过25号以后申报不能够保证员工的社保待遇能够在下个月享受,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每个月扣社保的时间
每月社保扣钱的时间如下:
1、社保扣费是每个月19号。社保分为单位社保和个人社保。对于单位社保来说,采用网上申报及自助缴费,正常情况下,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对应公司社保台账。也就是以19号为分界点。19号前交纳当月的社保费,19号之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
2、一般社保局在锁定公司台账之后就会在20号统一从各个公司社保专户里扣去各个员工的社保费用,23号之后每个员工都能相应的查到自己的社保帐户缴费明细,20到23号是社保扣费后的一个刷新时间段。且当月交的社保扣费成功后,下个月1号起就能使用自己的社保卡。
社保扣费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2、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缴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成都社保扣款时间是21号几点
成都社保1-11月的扣费时间:每月21日扣款。12月则是在15号扣款。
成都市通过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的个体参保人员,1-11月为每月21日扣款,12月为15日扣款,为确保代扣成功,应在12月15日前存入足额资金。
如在区县参保,请咨询参保机构。
注意事项:
1.如果原来一直在扣费,突然到某月开始未扣费,查询银行代扣账户是否余额不足。因银行扣款余额不足造成当月扣款失败的,可一次性存够所需扣款在次月合并扣缴社保费(无滞纳金)。
2.超过四个月未扣费成功,则视为参保人员自动放弃委托扣款,代扣终止。参保人员需要恢复银行代扣缴费的,应到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按规定补缴,并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保费。
成都社保扣款失败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社保局规定,若当月的社保费用未扣款成功,正常情况下会在次月进行补扣,您需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前存够两个月的缴费金额进行补扣。建议您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后查询缴费记录。若连续两个月未扣款成功,则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社保局进行补缴并重签银行代扣协议。成都市个体参保扣款时间:1至11月为每月21号,12月份为15号扣款。若扣款不成功及时联系参保社保机构。(各地政策有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