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广汉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

本文目录

  1. 德阳广汉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
  2. 四川省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3. 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

德阳广汉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

法律分析: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8%(其中单位20%、个人8%)

德阳广汉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

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5%、1%、2%,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三、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五、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3%(其中单位2%、个人1%)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川省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

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

具体如下:

1、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

2、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3、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

已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能让劳动者转签其他公司。否则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随着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我国的社会福利待遇也在相应的提高。劳动者在退休年龄,可以不用工作也可以得到相应的工资。那社保补缴政策四川都有哪些规定呢,这类社会保险该如何进行补缴呢,下面我就为大家进行解答。

个人怎样补缴社保

一、补缴条件: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补缴流程:

1、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三、补缴社保新政策

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

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当然,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是,如果个人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就必须补缴滞纳金。

2、45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3、三类人可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

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

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规定如想进行补缴的可以到社会保障大厅进行相应的办理。还对我国今年的社会保险做详细的解释,规定有过国企工作经验或工作收入的人群,可以一次性补缴这类保险,来享受这一保险福利待遇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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