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社保成都缴费标准 2020社保缴费标准

本文目录

  1. 2020社保成都缴费标准
  2. 2020社保缴费标准
  3. 四川2019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4. 成都市今年社保缴费标准
  5. 个人社保缴费查询
  6. 个人社保如何网上缴费

2020社保成都缴费标准

法律主观:

2020年成都社保缴费比例为: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2.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3.工伤保险:公司缴0.16%,个人不缴;4.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包括生育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2020社保缴费标准

2020年社保个人缴费标准如下:社保应缴费用=缴费基数*费率。

1、缴费基数

每年,社会保险将在固定时间(在3月或7月)验证基准,并根据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来宣布新基准。

1)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度的本地平均工资的300%,则支付基数为上一年度的本地本地职工的平均工资的300%;

2)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地方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年地方平均工资的60%为支付基数;

3)如果职工的工资在300%至60%之间,则应以实际工资为基准。不能确定职工的工资收入时,根据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宣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2、费率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为20%,个人缴费率为8%;

2)医疗保险:单位支付率为10%,个人支付率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率为1%,个人缴费率为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缴纳。

四川2019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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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最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2016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缴费工资与上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已缴费标准差额。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39号)规定执行。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成都市今年社保缴费标准

成都市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成都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是按照缴纳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情况是: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个人缴纳8%;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5%,个人缴纳0.5%;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个人无需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个人无需缴纳;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简称“城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针对在职职工;

1、养老: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到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实现老有所养。

2、医疗:正常参保状态下,到医院就医可以报销,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例如北京:报销比例在70%-90%之间,一个自然年度门诊可报2万,住院30万,实现病有所医。

3、生育:生育前缴费满一年,可以报销产前检查、分娩费用以及申领生育津贴,实现生有所育。

4、失业:失业可以每月领取1000多的生活补助费用

5、工伤:职工可根据工伤认定领取不同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都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是根据不同的人员的不同工资待遇所认定的,因为其缴费基数是不同,所以承担的社保比例也不一样,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用人单位可以提交有关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缴费基数计算情况到社保局办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20社保成都缴费标准 2020社保缴费标准

个人社保缴费查询

3种查询个人社保缴费记录的方法:

1.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

2.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3.登录当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网上查询个人社保缴费的详细步骤

第一步:搜索“劳动保障网”

首先上网打开百度,然后在搜索栏输入“城市名+劳动保障网”,点击搜索。

第二步:进入“劳动保障网”

然后点击进入该地的劳动保障网,一定要找对正确的查询网站,千万别点进去一些病毒网站。

第三步:找到个人社保账户查询

点击进入当地市劳动保障网以后,找到“个人社保账户查询”,虽然各地的劳动网模块设置不同,但是一般“个人社保账户查询”都在含有“查询”字样的模块内。

第四步:进入查询界面

找到个人社保账户查询后,然后点击个人社保账户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第五步:输入个人信息

在个人社保账户查询页面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这里一般都是输入身份证号和社保账号,具体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以官网的为准。然后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个人社保缴费的详细情况了。

拓展资料:

市社保机构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缴费补贴以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社保个人账户分为:医疗账户、养老账户。其他的包括(生育、工伤、失业等)皆存于社保中心。

个人缴纳社保政策规定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在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4、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

个人社保如何网上缴费

个人社保网上缴费方法如下:

1、首先点击手机上的,支付宝;

2、点击导航栏右下角的,更多;

3、点击,便民生活,中的市民中心;

4、点击右下角的,办事大厅;

5、点击左侧菜单中的,社保;

6、点击,社保缴费。

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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