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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企业开社保户流程
法律分析: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相关资料开户,开户需要的具体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银行开户许可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填写社保申报表两份并加盖公章(申报表可以在社保机构网站下载或者窗口领取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个人办理社保卡流程
法律主观:
你好,办理社保卡流程如下:单位办理:一、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办理程序: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 1)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 2)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 3)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程序:( 1)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 2)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个人办理在职人员可以由公司申办社保,那么个人该如何申请社保呢?首先应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具体有以下几点。一、个人社保参加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19%,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8.5%三、个人社保参保需提供的资料(一)填报《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二)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三)首次参保人员,属招工或调入入深户的需提供调令(或招工表)的复印件(验原件),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原迁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四)某某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的户名和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五)已有《某某市劳动保障卡》或《某某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须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申办《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四、参保办理程序(一)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二)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三)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四)需办理《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五、其它注意事项参保人应于每月21日前在银行托收帐户内存足当月应缴社保费,以防托收失败。如连续三个月托收不成功,社保机构应为其停止参保,若重新参保必须再次申报。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公司第一次开社保开户要哪些手续
新公司社保开户需要准备下列资料: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印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收登记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信团含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或没为公民身份号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滑笑细沟通。
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保
这种情况下只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是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社保是要自己全额缴纳的,不像企业职工还会有单位帮你承担很大一部分,自己只需要交一小部分就可以。 2、找正规的社保机构缴纳职工社保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参加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保障更加全面,同时不受户籍限制,可以在工作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缴纳。
3、个人缴纳居民社保
缴纳居民社保,通常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公司社保开户后怎么给员工办社保
公司社保开户后给员工办社保的流程如下: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公司帮员工办社保需要准备的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公积金登记申请表(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不同省市的表格可能有所不同);
(4)员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照片、个人信息登记表、社保增员;
(5)在其他单位曾经缴纳过社保的职工填写社保增员表即可;
(6)办理五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