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员工社保缴纳基数确定6 成都2021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成都工资6000元社保基数是多少

3600元。

按照下限为60%,上限为300%计算,那么缴纳社保的最低基数为3600元,缴纳社保的最高基数为18000元。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社保的缴费基数下限,则按社保的缴费基数下限为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社保的缴费基数上限,则按社保的缴费基数上限为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之间,则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自己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成都2021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法律分析:2021年1月起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元/月)

基本养老保险:3175元

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463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基本养老保险:17317元

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7317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成都企业员工社保缴纳基数确定6 成都2021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2020年成都单位社保缴费基数

现如今社保对我们息息相关,因此大家多社保的关注度也明显提高。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大家比较关系的问题,并且基本上每年会变化一次,现在已经是8月份的,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已经确定。那么202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呢?成都的小伙伴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一、202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标准一般会根据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下限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60%。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很多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并没有进行调整,而是依旧延续2019年的标准执行。202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暂按2018年全口径省平均工资64717元(年平均工资)执行。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3235.85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6179.25元。

二、2020年成都社保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8%;

2、医疗+生育保险:单位缴纳7.5%,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4%;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按行业基准费率,在0.2%-1.425%之间,个人不需缴纳。

关于202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的问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阅读原文

成都市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和档次

缴费基数和档次分别如下:

档次分为八档:从百分之五十,依次递增到百分之三百。

一,城镇户口缴费基数:

①最低基数:个人缴纳362.70;单位缴纳885.63。

②最高基数:个人缴纳1937.52;单位缴纳4676.13。

二,非城镇户口缴费基数:

①最低基数:个人缴纳1155.16

②最高基数:个人缴纳4197.96

拓展资料:

一,什么是社保?

社保就是指社会保险,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对于失去了劳动能力或无力保持收入的人群的保障措施。社保只是一种宽泛的说法,详细来讲的话,社保一共包含五种保险,分别为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这五种,当有人遭遇到这些情况时,就可以通过社保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个人生活。

二,社保的好处?

1、用户在退休之后每月能领到一定数额的生活保障费用;

2、在药店购买药品可以凭借社保卡支付,有重大疾病需要住院观察时费用可以报销;

3、在工作时间内或因为工作遭受意外事故,可以进行赔款补偿;

4、女性生育期间有补偿津贴且报销因生育而产生的所有花费。

三,成都社保补缴指南

补缴条件:

单位: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

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使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金

准备材料:

单位:

1、单位填报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需提供招工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表》;

3、编制外人员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或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社保稽核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提交职工补缴的书面申请。

个人: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准备以上材料去进行缴纳。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