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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农民社保缴费
巴中社保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巴中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9341元)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巴中社保今年缴费多少
1. 2020年巴中市社保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7317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2697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7317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236元。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以项目工程总造价乘以项目所在市(州)的人工占比之积。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7317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463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6%,个人0.4%
工伤保险:单位0.2%~1.9%(并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单位0.4%,个人不缴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业务
2、转账到社保账户,由单位自缴
2.巴中市2020年社会医保缴费
巴中市将2021年度职工医保年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62220元(5185元/月),年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186660元(15555元/月),两基数比2020年增长12.2%,最低缴费基数比2021年全省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低16.51%,参保单位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缴费。
3.巴中市2020年农保缴费
常住人口332.21万人,增长0.49,城填常住人口119.99万人,增长4.65万人。城填化率36.12%,
4. 2020年巴中市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请示,根据国家政策,巴中市今年的医保缴费标准是人均320元,而且也不再是像以前一样每年返60元到卡上可以门诊药房消费,从2021年开始是每张医保卡每年可以报销100元,但是只能在医院门诊或者住院报销,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使用,就是比如你今天在医院花了100元,医保卡报50.自己再支付50元。
5.巴中社保今年缴费多少
2021-2022年巴中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根据巴中市社保相关规定: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388*20%*12=5731.2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5970*20%*12=14328元/年
半年也就是最低和最高除2就可以了!
6. 2020年巴中市社保缴费标准表
巴中2020年农民养老金是300-500元左右。
1. 2020年巴中市社保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7317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2697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7317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236元。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以项目工程总造价乘以项目所在市(州)的人工占比之积。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7317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463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6%,个人0.4%
工伤保险:单位0.2%~1.9%(并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单位0.4%,个人不缴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业务
2、转账到社保账户,由单位自缴
2.巴中市2020年社会医保缴费
巴中市将2021年度职工医保年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62220元(5185元/月),年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186660元(15555元/月),两基数比2020年增长12.2%,最低缴费基数比2021年全省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低16.51%,参保单位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缴费。
3.巴中市2020年农保缴费
常住人口332.21万人,增长0.49,城填常住人口119.99万人,增长4.65万人。城填化率36.12%,
4. 2020年巴中市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请示,根据国家政策,巴中市今年的医保缴费标准是人均320元,而且也不再是像以前一样每年返60元到卡上可以门诊药房消费,从2021年开始是每张医保卡每年可以报销100元,但是只能在医院门诊或者住院报销,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使用,就是比如你今天在医院花了100元,医保卡报50.自己再支付50元。
5.巴中社保今年缴费多少
2021-2022年巴中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根据巴中市社保相关规定: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388*20%*12=5731.2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5970*20%*12=14328元/年
半年也就是最低和最高除2就可以了!
6. 2020年巴中市社保缴费标准表
巴中2020年农民养老金是300-500元左右。
四川巴中个人社保缴费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巴中市城乡居民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应参加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居民医保。非我市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可在我市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二)我市各类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或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技校、职高)及幼儿园在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
(三)农民工和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居民医保,但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时间2022年9月10日—12月31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除新生儿和符合政策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刑满释放和新增动态调整困难群众等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当在此期间完成个人缴费。
三、缴费标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四、缴费方式(一)线上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以及税银合作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四川天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达州银行、建设银行等)手机APP、税银合作银行二维码扫码等渠道缴费。
(二)线下缴费。缴费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指定的集中征收点刷卡或税银合作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业务,也可直接到各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缴费。
首次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需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五、特殊群体资助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将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其中,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财政资助262.5元/人/年(个人缴纳87.5元/人/年);已稳定脱贫人口财政资助175元/人/年(个人缴纳175元/人/年)。
同时具备上述两类及以上身份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且不得重复资助。
六、待遇享受时间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在集中缴费期外参保缴费的,参保人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即等待期3个月内生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七、缴费结果查询(一)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缴费/社保缴费/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缴费结果。
(二)缴费人可凭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查询。
缴费人在参保登记、变更、终止以及待遇享受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在费款缴纳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咨询电话:兴文市民之家:0827-5775700(医保) 0827-5012366(税务)
巴州区医保局:0827-5222811巴州区税务局: 0827-5180909
恩阳区医保局:0827-3369870恩阳区税务局: 0827-3369131
南江县医保局:0827- 8217791南江县税务局: 0827-8269627
通江县医保局:0827- 7220390通江县税务局: 0827-7221096
平昌县医保局:0827-6330933平昌县税务局: 0827-6224543
巴中市社保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巴中市社保局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50号,建立时间1986年,社保局主要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等。
社保缴费咨询电话
社保缴费电话是12333。
医保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须按全年标准补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医保缴费流程:
1、扫描当地人社局二维码,添加公众号;
2、关注公众号后点击左下角“智慧人社”;
3、进入“智慧人社”首页后点击【居民医疗保险】;
4、进入【居民医疗保险】后即可看到查询、缴费等功能,点击相应功能并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使用;
5、点击【网上缴费】,可以选择自己缴费,也可以为他人代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巴中社保局咨询电话
0827-5261598。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4、社会保险费政策制定、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连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指导、监督全市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职业病人员工伤保险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