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社局个人社保网上缴费 四川人社app社保怎么缴费

成都社保怎么查询缴费记录

成都社保查询缴费记录流程如下:

1、通过“成都人社局”“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天府市民云”“掌上12333”等手机APP查询;

2、通过拨打12333咨询电话查询;

3、通过登录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查询;

4、通过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

5、到就近的社保经办网点查询。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

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四川人社app社保怎么缴费

手机社保缴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人社app缴费:参保地当地有推出人社app的,我们可以直接在对应的人社app完成缴费,下载后,在app中找到社保缴费,最后便是根据个人实际需求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并且缴费。

2、第三方平台缴费:微信、支付宝这种都是属于第三方平台,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值得信赖的。微信与支付宝平台上的缴费,需要先完成个人实名认证,之后在平台中的‘电子社保卡’服务中找到对应的社保类型缴费即可。

四川人社怎么查询社保缴费

1、拨打四川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2、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各市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3、登录“四川省社保局”获取更多社保资讯。4、四川社保查询入口:

成都?广元?绵阳?德阳?南充?广安?遂宁?内江?攀枝花?凉山州?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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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社局个人社保网上缴费 四川人社app社保怎么缴费

成都个人如何网上补缴社保

一、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社保服务-养老医保缴费”、“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成都税务-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二、单位: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

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使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金

补缴材料

单位:

1、为职工补缴上月医保费的,可在网厅进行人员补收核定并推送相关信息,方可补缴。

2、为职工补缴四个月(含)以内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补缴对应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和《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3、为职工补缴四个月以上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补缴对应月份)、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个人: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目前,成都社保系统已恢复,6月份可一次性补缴5、6月两个月社保

单位:

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灵活就业人员:

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社保服务-养老医保缴费”、“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成都税务-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线下缴费_至最后参保或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若是在市本级参保,可到金牛区税务局缴纳社保费。

补缴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金额,并及时在税务部门缴费。逾期未缴纳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8号)精神,在成都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在税务部门完成缴纳。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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