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成都社保扣费标准 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成都社保个人部分扣多少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社保该怎样扣款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成都社保怎么扣款(一)城镇职工 1、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2、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二)个人 2019成都个人社保缴费按照4%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高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其次分别是80%,60%,最低档是40%。 2019年成都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执行,即2697元。 2019年成都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执行,即3236元。二、成都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成都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向原社保关系所在地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成都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社保该怎样扣款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成都市社保缴费标准分几档

四川省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比例为16%,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2022年度成都市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420元的标准,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近日,我省公布了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

缴费上限为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420元的300%,即20355元/月;

缴费下限为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420元的60%,即4071元/月。

根据上述标准,全省用人单位应据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按现行办法执行。

2022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农村居民缴费档次为10%档至50%档

城镇居民缴费档次为40%档和50%档

17年成都社保扣费标准 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2年1月起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特别提示

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比例为16%,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特别提示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分别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2年5月,省统计局公布我省2021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420元(6785元/月)。据此,得出缴费基数上限为6785×300%=2035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785×60%=4071元/月。

2、如何计算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由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

●单位职工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照上限执行;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举例:某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为7000元/月,高于我省公布的202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低于缴费基数上限,则该职工月缴费基数为7000元,每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为7000元×16%=1120元,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为7000元×8%=560元。

如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则按缴费基数下限(即4071元/月)计算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如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则按缴费基数上限(即20355元/月)计算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如我省某灵活就业人员张三选择60%档次,则月缴费金额为4071元×20%=814.2元;选择100%档次,则月缴费金额为6785元×20%=1357元;选择300%档次,则月缴费金额为20355元×20%=4071元。

2022年1月起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注:有调整,新消息更新中)

特别提示

1.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因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待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3.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4.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目前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暂未发布)

雅安

甘孜

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①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 19%,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

②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 6.5%,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

③工伤保险,单位按照自己公司所在的行业缴纳比例,职工个人不缴纳;

④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6%;职工个人不缴纳

⑤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6%,职工个人比例为0.4%。

比如2017年成都社保交费基数是2017元,每应个人交纳社保的比例是20%,实际缴费的费用就是每月403.4元。

拓展资料

2017-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

一、养老保险缴费数据: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需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 0.4%。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 0.0%;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缴纳比例0.0%。

参考资料:社保查询网-2017年成都社保缴费比例与基数

成都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主观:

成都市社保缴费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300%(15130元)和40%(2017元)执行。( 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40%(2017元)、60%(3026元)、80%(4034元)和100%(5043元)执行。 2、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300%(14370元)和60%(2874元)执行。( 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80%(3832元)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479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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