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成都市社保代扣时间 成都社保每月几号扣款

成都社保每月几号扣款

成都社保1-11月的扣费时间:每月21日扣款。12月则是在15号扣款。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1.如果原来一直在扣费,突然到某月开始未扣费,查询银行代扣账户是否余额不足。因银行扣款余额不足造成当月扣款失败的,可一次性存够所需扣款在次月合并扣缴社保费(无滞纳金)。

社保分为单位社保和个人社保。社保五险是每个月5号到15号之间扣费的。对于单位社保来说,采用网上申报及自助缴费,正常情况下,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对应公司社保台账。也就是以19号为分界点。19号前交纳当月的社保费,19号之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

一般社保局在锁定公司台账之后就会在20号统一从各个公司社保专户里扣去各个员工的社保费用。23号之后每个员工都能相应的查到自己的社保帐户缴费明细,20-23号是社保扣费后的一个刷新时间段。且当月交的社保扣费成功后,下个月1号起就能使用自己的社保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成都社保每月扣费时间

成都社保1-11月的扣费时间:每月21日扣款。12月则是在15号扣款。

成都市通过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的个体参保人员,1-11月为每月21日扣款,12月为15日扣款,为确保代扣成功,应在12月15日前存入足额资金。

还未办理银行代扣缴纳的个体参保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社保基层网点或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委托银行代扣社保费;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扩展资料

2020年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15.72元/月(不划入个人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3.14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月-3月)申请缴纳,逾期不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续保时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个人委托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办理次月生效,每月21日(12月为15日)代扣当月社保费,请在扣款日期前存够扣款金额,避免扣款失败给您带来不便。当月扣款失败的,次月将合并扣缴,连续4个月扣款失败的,将不再扣缴。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在线--@成都个体参保人员:注意!12月银行代扣社保费时间是15号

参考资料来源:青羊区人民政府--2020年1月起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成都社保扣费是每个月几号

成都市本级个体参保扣费时间如下:

1-11月为每月21日扣款,12月为15日扣款,为确保代扣成功,应在12月15日前存入足额资金。

根据成都社保相关条例规定,符合条件个体户可以参加成都社保。

还未办理银行代扣缴纳的个体参保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社保基层网点或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委托银行代扣社保费;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成都职工社保费用缴纳方式:

职工社保手续都是有单位来统一办理的,每个月的费用也都是单位统一上报。所以一般建议各个单位在每个月中旬左右存入足够的费用,但是因为今年9月份职工社保费用扣费提前,所以还是要注意好具体的扣费时间。如果未及时缴费,可以在二次扣费之前及时存入费用,这样也不算职工社保中断。

后期如果成都2022职工社保缴费时间还有所调整,那么也要注意好社保法规。一般只要是有调整都会提前告知,但是财务人员也要计算好每个员工的社保费用内容,然后按照法规进行上报,这样才能够保证员工的社保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成都社保每个月几号扣费

以成都市2018年12月缴纳社保费为例。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部署,为确保2019年1月1日社保费征收主体由人社部门平稳有序移交到税务部门,现将2018年12月缴纳社保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通过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的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在12月10日前存入足额资金,确保代扣成功。

二、通过柜面刷卡缴费、网上经办大厅缴费、自助缴费一体机缴费及银行柜面代收缴费的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在12月17日前完成缴费业务。

扩展资料:

成都市社保参保缴纳费用问题:

若是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费,按成都市社保局规定,若当月的社保费用未扣款成功,正常情况下会在次月进行补扣,需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前存够两个月的缴费金额进行补扣。

建议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后查询缴费记录。若连续两个月未扣款成功,则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社保局进行补缴并重签银行代扣协议。成都市本级个体参保扣款时间:1至11月为每月21号,12月份为15号扣款。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12月缴纳社保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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