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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18社保计算
根据规定,2017-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 0.4%。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 0.0%;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缴纳比例0.0%。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国务院[2005]38号、市政府令第133号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根据成劳社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补贴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个体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从次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需提供当前《失保金领取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当前《低保领取证》;征地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需出具社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待遇将相应降低。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号颁布实施前,根据成府发[1999]32号和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根据市政府令第154号和成劳社发[2008]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5%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参保,建立个人账户;也可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的住院统筹参保方式参保,不建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根据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根据成劳社函[2006]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随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成都社保
成都社保怎么算
根据去年成都市的社平工资21941计算,月平均工资是1828(这个就是缴费基数)
成都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按照市平工资进行计算
养老保险按照省平工资进行计算的。应使用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312元。
计算方法如下: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单位缴费比例为7.5%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单位缴费比例为0.6%
生育单位缴费比例为0.6%
失业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成都2020年养老金计算基数
2020年四川省养老金上调政策(四川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7379元)
5月中旬到了,职工养老金调整通知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去年是4月16号公布的,参照去年日期,今年差不多已经是推后了大约一个月了——不过从目前来看,上涨通知随时可能出现。各位四川的网友可以点击右上方先关注我,最近如果通知出现,第一时间为大家带来分享解读!
其实,也不是说完全没有消息——人社部在4月底的时候、已经连续两次就养老金上涨的事宜给出了答复:分别说到了目前“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正在研究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回应的日期分别是4月25号和4月27号,所以上调通知大概率会在5月份公布,有图有真相,各位四川人值得注意。
四川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7379元,本省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一样吗?
到了2022年第二季度,其实目前全国大多数的地区,都已经实现了养老金计发基数全省统一,比如四川省就是统一为7379元、而且四川省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实现省级统筹、从2022年3月起全省企业的养老金发放日期也统一了。
那么在这个基数规定之下、四川的各位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来几年养老金是否会逐渐变成一样呢?四川若都这么实施的话更公平吗?
四川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7379元,本省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一样吗?
先看看四川的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四川人社厅公布2021年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是6210元,同时全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3.0指数对应上限为18630元/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金额为3416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下限为3726元/月。
可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下限的金额高出了企业310元。
四川2022年目前使用的最新养老保险计发基数是7379元,如下:
四川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7379元,本省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一样吗?
而2022年浙江的却是6595、广东8332、四川的7379元,这个在全国算是“中等偏上”的、还不错——那么是否意味着,四川省的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以及另外三个自治州,所有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都会逐渐变成一样呢?
四川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7379元,本省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一样吗?
四川/天府之国
我们先看看退休人员养老金到底是如何算出来的?有一个统一的公式,不仅与上年
2019成都社保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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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个体参保分为4个档次。
40%一档每月缴纳652.34元,60%一档每月缴纳815.74元,80%一档每月缴纳979.14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142.54元。
(其中,养老保险40%一档每月为326.80元,60%一档每月为490.20元,80%一档每月缴纳653.60元,100%一档每月缴纳817.00元;医疗保险(含大病)每月缴纳301.72元,生育保险每月缴纳23.82元。)
2018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法律主观:
养老保险缴费数额的计算方法(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7%(目前为7%)。(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018年的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855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565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713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6%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613元。
(五)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