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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4年农保可以转社保吗
农保是可以转社保的。参保人员可以携带其身份证和农保卡等资料,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将相应的农保转为社保,将其余额和缴费年限累计算在社保中。所谓农保转社保更多时候指的是: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社保中的职工养老保险。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需要注意什么,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农保能够转社保肯定是划算的,但农保转社保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计算缴费年限。首先弄清农保与社保的关系,农保指农村养老保险,需要年年交农保费,到六十周岁,根据交的农保费,核算可以领多少养老金,农保费交得越多,养老金就多,如果按规定,每年交一百二十元的,六十周岁可以领养老金月一百三十元;社保交费需要交十五年,年龄六十周岁办理退休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成都农转非社保的政策规定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本人自愿的,可按每人15000元的农转非养老保险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农转非这也是国家为了保障有部分人员的生活以及生产等各方面的一种带有社会保障性的政策,在农转非的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国家大多都是通过划拨相关的土地以及建设各种商业性的网点,农转非其实都是带有一种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业的。很多农转非的当事人都特别的关心农转非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农转非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以下简称老龄人员),本人自愿的,可按每人15000元的农转非养老保险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老龄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清后,按现行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以上的,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不少人群由于土地的被征用,成为农转非人员。而农转非养老保险的出台为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切实做好了养老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转非老龄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待遇。扣除已支付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农转非养老保险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3、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本人自愿的,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4050”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我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后,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
二、农转非养老保险办理
1、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两张(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城镇居民户口本原件;《档案委托管理卡》。
2、缴费基数:个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3、缴纳比例:按照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4、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四、缴费方式及时限:持《档案委托管理卡》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现金方式缴纳。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老保险金,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办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缴费时间是当年基数出来后每月1—20日。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可见国家规定的农转非的养老保险政策当中是对于男女方的年纪都是有所要求的,不过各地的社保机构对于农转非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的缴费基数都不一样,缴费的时间大概都是在每年的6月20日之前就必须要办理的,否则的话将会征收相关的利息。
农村社保转成都社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要求公司为你缴纳社保。二、按照城市户口,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所需要的资料是1、自由择业人员需携带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以及复印件。3、失业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以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农保和社保都交了咋办
农保和社保都交了可以申请退还。方式如下:
1、重复参保的人员可以按实际情况选择其一,退出另一份保险即可;
2、农保办理停保条件,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农保,本市从业人员参加城保、镇保;
3、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农保,符合农保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业户籍”人员,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农保手续。
社保办理停保条件,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第七条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社保以后不交了怎么转农保
社保以后不交了可以根据如下操作转农保:
1、首先需将原有社保停掉,保留所有参保手续(若参与社保的人员是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2、参加农保(外地的可以先将社保转移到当地社保机构);
3、若委托办理,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外,还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新农保,待达到新农保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但是需要知道,进行保险转移时只能转走养老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不转统筹部分。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九条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转农保要哪些手续
只要你交过农保或者社保,携带本人身份到当地社保服务大厅都可以查询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账户,不需要特别的手续证明。所以当你转移社保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办理人员会给你提供表格。其实简单来说,只是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记入当事人的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二)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三)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四)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扩展资料: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做好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转移工作,人社部制定并颁布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本办法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行,其主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两者之间衔接条件、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规定说明。但须注意一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考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