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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8月31日3年社保买房
一般是离职后15天内办妥社保减员每月25日至次月5日。
在离职当月社保减员的:终止/解除时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证明;单位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单位开具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证明的时间很重要,并在开具之后的15日内办理社保转移,所以当月离职后的剩余时间在15日内是可以当月减员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要同时关注当地的社保减员政策和官方规定时间,有些地区是当月减员当月生效,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操作就可以。还有些地区是当月减员次月生效,也就是扭账城市,当月离职员工即使社保减员也只能下月生效,当月费用仍需缴纳社保,单位要注意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成都社保满3年才能买房
成都一年社保不可以买房,成都买房条件如下:
1、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成都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两年内连续三年的社保或税单;
3、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
灵活就业的社保人员可以买房,单个人购买社保累计不能超过6个月,在2年或超过2年连续缴纳的社保中,中间有6个月以内个人缴纳社保是可以购房的,但买房的当月必须是单位性质缴纳的社保。
成都的购房资质主要是由两个方面判定,必须落户成都两年以上,以及公司单位缴纳社保连续版24个月没有中断过权。但是其中的社保这一块是需要公司缴纳的,个人社保只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购房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加上个人社保连续两年以上,这样的话就可以具备购房的资质。
12个月个人社保不可以获得购房资格,需要最少6个月职工社保,社保记录连续缴纳12个月才有成都购房资格,也可以提供成都稳定就业工作证明,在成都三圈层区域进行购房。五年连续个人社保落户后积分落户也不能直接买房,需要等户口满12个月才可以在成都获得购房资格。也就是需要落户后户口满一年才能在成都限购区域买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2020年成都社保买房政策
2020年成都的“限购”政策,对社保、户籍、购买套数都有要求。
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
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
2、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
3、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对购买套数的限制
1、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如果同时满足以上条件,那么已经具备了在成都购房的资格。
扩展资料
刚需资格
根据《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中对于刚需购房的要求: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两年;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 2016年 10月 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登记购房人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购房资格、限购区域……成都购房关键词盘点
参考资料来源:温江现代服务园区-民生丨快来看看!2020成都买房最新政策
成都人才落户多久可以买房
成都购房需要符合限购的条件,不同的区域,要求不同。
在青白江、新津、彭州、崇州、都江堰、邛崃、简阳、大邑、蒲江、金堂、东部新区购房,可以通过:①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任意一个区市县均可,不考核时间)的条件购房;②在大成都范围内工作(任意一个区市县均可),并由单位在成都市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
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郫都、温江、双流、高新西区购房,可以通过:①户籍在上述区域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并在成都满两年;②在上户区域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③户籍在上述区域中的任意一个区域不满两年,但在上述区域工作,并缴纳了12个社保。符合以上区域购房区域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到青白江、新津、彭州、崇州、都江堰、邛崃、简阳、大邑、蒲江、金堂、东部新区购房。
在高新南区购房,可以通过①户籍在高新南区满两年;②在高新南区工作,并缴纳24个月社保;③户籍在高新南区不满两年,但在高新南区工作缴纳12个社保。符合高新南区条件的还可以到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新津、彭州、崇州、都江堰、邛崃、简阳、大邑、蒲江、金堂、东部新区购房。
在天府新区购房,可以通过①户籍在天府新区满两年;②在天府新区工作,并缴纳24个月社保;③户籍在天府新区不满两年,但在高新南区工作缴纳12个社保。符合天府新区条件的还可以到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西区、青白江、新津、彭州、崇州、都江堰、邛崃、简阳、大邑、蒲江、金堂、东部新区购房。
成都购房社保断了2个月
想要在成都买房社保一年之间可以断开三个月,两年那么就是六个月。想要在成都买房又没有本地户口的话,是需要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才能购买入住房。所以通过这一个政策来看的话,想要在成都买房,社保必须是连续交够两年才可以购买的,而并不是累计交的。成都买房社保补交规定如下:
1、根据成都购房政策,本来是需要连续缴纳企业社保的,两年之间可以有6个月的个人社保允许补交,但是只能是在中间的月份进行补交,不能在开头或者是结尾的地方进行社保补交。两年之间中间不可超过6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保再补缴,成功之后那么就不算是断缴社保。
2、而且主要的一点是在前后缴纳的社保必须是由公司来进行缴纳的,那么才可以符合购买房屋的资格。
一般情_下,购房人在递件当月或者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或者12个月),如果社保中间断缴过,就失去了购房资质,但以下情况除外:因单位原因或工作调动断缴社保,单位为职员补缴社保,视为正常缴纳,不影响购房资质。其中单位原因是指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确因单位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保断缴。
针对换工作,个人缴纳社保的情况:
1、通过24个月社保购房,首尾必须是公司缴纳,中间个人缴纳的社保不超过6个月。
2、通过户籍+12个月社保购房,首尾必须是公司缴纳,中间个人缴纳的社保不超过3个月。
法律依据:
《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第四条
(一)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成都社会保险补缴之后,可以在当地购买相应的房屋,当然购房的相关政策还需要遵守当地的一些法律规定。
(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成都买房条件
满足以下其中一点就可以在成都买房,第一,成都本地户口有购房需求的人。第二,在成都有连续两年社保缴纳记录的人。第三,有成都户口一年以上,并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