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成都买房个人缴纳的社保可以吗
在成都买房,个人缴纳的社保可以的。
个人依法缴纳就可以买房。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中间因离职或更换工作等原因由个人缴纳社保不超过6个月的,认定为连续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4个月。换句话说,如果超过6个月,买房就无法通过审核。
无法被认定是连续稳定就业了。千万要注意自己的社保不能断。依据当前限购政策,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
扩展资料:
在成都买房的介绍如下:
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
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对以个人名义(无单位)在限购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保24月以上的,由购房人提供充分证明其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从今天起在成都买房这些变化你必须要知道
成都买房需要几年社保
成都买房需要几年社保根据有无购房区域户口分为有户口一年,无户口两年。
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
社保的特征如下: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一、个人缴纳社保政策规定如下: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在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4、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外省在成都买房社保怎么交
如果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部分。成都个人社保缴费该如何操作?下面我给大家讲解一下成都社保代缴的具体流程。成都籍个人社保缴费流程在成都个人缴纳社保只允许(成都户籍人员)才能以个人名义办理社保缴费,而且还是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外地人在成都如何缴纳社保的知识,跟着一起看看吧。
成都籍个人社保缴费流程在成都个人缴纳社保只允许(成都户籍人员)才能以个人名义办理社保缴费,而且还是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社保缴费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2、参保人选择一个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3、个人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办理。
外地人在成都如何缴纳社保
外地人在成都是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的,如果你是流动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或者是准备辞职人员,那么你就需要找第三方代缴社保。成都个人社保代理缴费流程:
1、个人与第三方社保代理机构()签订代理社保协议。
2、个人确定缴纳成都社保基数、缴纳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3、个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个人把社保费用与社保代缴服务费用统一打给第三方社保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款项后,帮助个人缴纳社保。
外地人在成都缴纳一定年限的成都社保后,就可以符合在成都买房、摇号上牌、入户成都办理的条件。还有一些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者,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代理,进行个人社保缴费,享受国家的社会保障。
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成都买房社保需要几年
成都买房缴纳社保的年数如下:
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3、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籍,或非成都市户籍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