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宜宾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四川省宜宾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宜宾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2021年宜宾个人社保缴费标准分别如下:

1、养老保险。2697元到17317元;

2、医疗保险。3463元到17317元;

3、生育保险。3463元到17317元;

4、失业保险。3236元到17317元;

5、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以项目工程总造价乘以项目所在市的人工占比之积。

社保一般指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2011年宜宾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四川省宜宾社保缴费基数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2015年宜宾社保缴费60%是多少

2015年四川社保缴费基数新标准:最低为每月1791元。

2015年度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养老40%,其他60%)为621.76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07.88元。与2014年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581.67增加到621.76元,增加40.09元,个人由202.18元增加到207.88元,增加5.7元。养老保险2015年1-5月补扣在6月结算时一并进行,单位需要补扣157元,个人需要补扣62.8元,共计219.8元。

从2015年6月起个体参保(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金额进行调整,缴费共分四个档次,缴费金额分别为:40%一档每月缴纳711.41元,60%一档每月缴纳890.41元,80%一档每月缴纳1069.61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248.61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358.2元、一档537.2元、二档716.4元、三档895.4元一共4个档次。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对应的4个档次,1~5月每月应当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31.4元、47元、62.8元、78.4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从6月起按51681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3446元(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327.37元;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4307元为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172.28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以4307元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25.84元。

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涉及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从2015年1月起按51681元执行。

2010年四川省宜宾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将实行新标准缴费基数上调404元

2009年度在职职工、个人存档者及农民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出通知,由于2008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同比上涨4848元,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各类人群和单位将按照新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与2007年职工平均工资39867元相比增长了4848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09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进行统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726元;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178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60%、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608元、2236元、1490元;本市和外埠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00元。

此外,通知还公布了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金额: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45.2元、失业保险费44.71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47.2元、失业保险费26.83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98元、失业保险费17.88元。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的医疗保险: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的个人月缴费为182.56元,其中基本统筹169.52元、大额互助13.04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的个人月缴费为26.08元,其中基本统筹13.04元、大额互助13.04元。

2021年宜宾社保缴费标准

2021年宜宾社保缴费标准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执行。

以上限19783元作为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分别是,单位部分2769.62元,个人部分1582.64元,以下限3957元作为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分别是,单位部分553.98元,个人部分316.56元。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具体月缴费金额可参考以下进行计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部分分别是,百分之十四、百分之零点五、百分之零点二至百分之一点五为基准,职工缴费比例部分,养老保险是百分之八、失业保险是百分之零点五,工伤保险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最低为3957元一个月,最高为19783元一个月,参保人员可在3957至19783元之间,任意选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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