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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房 社保要求
成都买房社保要求分户口来看,如果是成都本地户口,家庭成员有一套或者是以下的房子,那么就可以直接进行购买,而如果非成都本地户口,则需要分区域来看。
社保要求
如果户口不在本地:分区域来看
天府新区(A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高新南区(B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高新西区为代表的C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
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
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也就是说除了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是连续缴纳12个月单位社保,其他区域都是连续缴纳24个月(两年)单位社保,并且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还应该在所在的区域。
购房前提
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户口在本地:
如果有本地户口的话,那么家庭成员有一套或者是以下的房子,那么就可以直接进行购买。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规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现就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成都全款买房要社保吗
法律主观:
个人社保或单位社保。对以个人名义(无单位)在限购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保24月以上的,由购房人提供充分证明其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记录等),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审认定。”
法律客观: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成都购房社保断了2个月
想要在成都买房社保一年之间可以断开三个月,两年那么就是六个月。想要在成都买房又没有本地户口的话,是需要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才能购买入住房。所以通过这一个政策来看的话,想要在成都买房,社保必须是连续交够两年才可以购买的,而并不是累计交的。成都买房社保补交规定如下:
1、根据成都购房政策,本来是需要连续缴纳企业社保的,两年之间可以有6个月的个人社保允许补交,但是只能是在中间的月份进行补交,不能在开头或者是结尾的地方进行社保补交。两年之间中间不可超过6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保再补缴,成功之后那么就不算是断缴社保。
2、而且主要的一点是在前后缴纳的社保必须是由公司来进行缴纳的,那么才可以符合购买房屋的资格。
一般情_下,购房人在递件当月或者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或者12个月),如果社保中间断缴过,就失去了购房资质,但以下情况除外:因单位原因或工作调动断缴社保,单位为职员补缴社保,视为正常缴纳,不影响购房资质。其中单位原因是指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确因单位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保断缴。
针对换工作,个人缴纳社保的情况:
1、通过24个月社保购房,首尾必须是公司缴纳,中间个人缴纳的社保不超过6个月。
2、通过户籍+12个月社保购房,首尾必须是公司缴纳,中间个人缴纳的社保不超过3个月。
法律依据:
《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第四条
(一)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成都社会保险补缴之后,可以在当地购买相应的房屋,当然购房的相关政策还需要遵守当地的一些法律规定。
(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成都交一年社保可买房
成都一年社保不可以买房,成都买房条件如下:
1、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成都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两年内连续三年的社保或税单;
3、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
5、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6、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成都市购买房屋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初始登记记录单;
4、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房屋平面图);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成都社保买房所需资料
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只能自己缴纳社保。那么成都个人社保可以买房吗?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个人社保可以买房吗:
成都个人社保可以买房,但是需要提供就业稳定证明材料,由房管部门审核认定其购房资格。此外,在成都限购区域内购房的,购房者要拥有限购区户籍或拥有稳定工作,并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
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外地户口在成都买房条件:
1、购房人要出示在连续两年以上缴纳社保和个税的证明。此外,还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2、要有稳定收入来源和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拥有良好的信用和还款意愿。
3、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二)本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
1、本市户籍家庭在主城区拥有1套房的,可以再购买1套(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不可购买第3套。外地户籍家庭在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2、不能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买住房。
成都买房要注意什么:
1、在购房时要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非本市户籍家庭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购房人要将《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合同网上备案和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
3、购房人若是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不能网上备案、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并承担合同解除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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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购房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1、成都户口:连续购买12个月企业社保,可以购买户口所在区域的房子,如果想购买其他区域的房子,只能连续缴纳24个月企业社保,或者将户口本地平迁。
2、外地户口:如果是成都市以外的户口需要在成都购房,那么必须硬性要求的企业社保连续24个月缴纳,买房区域视社保最后一个月归属地而定。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成都市企业社保连续缴纳,那么你可以在成都任意区域购房,只需要最后一个月社保换区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
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