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安市社保缴费标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71631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300%(1790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40%(2388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66034元)确定。缴费基数为2016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80%,即4402元/月。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69813元)确定。缴费基数为2017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60%,即3491元/月。
扩展资料:2018-2019年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四川省2017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631元)的40%—100%确定。总的有3个档次,由个人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确定。分别是40%(2388元/月)、60%(3582元/月)、和100%(5970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广安市全部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50756元)的100%(4230元)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广安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广安社保缴费标准
一、2020年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97元(与2019年相同),上限为17317元,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与养老保险相同,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872元(与2019年相同)。
二、2020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根据2019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267元设置7个缴费档次,月缴费金额分别为540元、578元、693元、924元、1155元、2309元、3464元,缴费指数按规定计算。
三、受疫情影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度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无需履行任何缓缴申报手续。
四、2011年7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人员,可按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规定,自愿选择按693元/月、924元/月或1155元/月的标准,办理中断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法律依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9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和《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
2009年广安社保基数
2009年广安养老保险的基数是多少?
社保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因为四川省社平工资为20648,所以养老保险为20648*20%=4122元.
四川广安2021年社保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新标准是什么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没有全国的规定,可以参考当地有关的政策。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以四川省为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27号中规定:
(一)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根据《综合方案》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要求,从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2019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暂时保持不变,今后的过渡措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拟定,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二)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规定的比例逐年过渡,其中:2019年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2020年为55%,2021年为60%;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本着便民和规范管理原则自行确定。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每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依据省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确定公布。
目前2021年社保缴费多少,最低基数企业单位个人各交多少暂未公布,以下是2020年社保缴费标准,仅供参考。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7317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2697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7317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236元。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以项目工程总造价乘以项目所在市(州)的人工占比之积。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7317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3463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6%,个人0.4%
工伤保险:单位0.2%~1.9%(并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单位0.4%,个人不缴
缴费地址
办理地点
市本级及各区市县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
2020年度广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在2697元和17317元之间选择相应档次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