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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二年社保能否上户
不是说有社保卡就可以买车,必须要满足当地买车政策,很多都是要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并且目前还是参保缴费状态才可以,如果您的社保已经停保那有可能就不可以,建议具体政策咨询当地车管所。
成都先缴纳一年社保再落户
法律分析:必须满五年,才能积分入户。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1、第(一)项是指:在成都市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2、第(二)项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3、第(三)项是指: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并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五条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第六条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综合指数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七)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
成都市新生儿上户资料
法律主观:
成都新生儿上户口有什么流程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办理户口流程 1、先到您办理《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的所在社区进行人口统计并在《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上盖章,然后再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 2、将盖好章的《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全部复印一份。(其中身份证要双面复印,户口簿的第一页及父母的那页需要复印) 3、带上这些证件及复印件到您附近的派出所直接办理。注意事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一定要父母双方的都带。《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一定要先去社区,再到街道。二、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出生后应先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作出生统计后,再申报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办理时间及费用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办理时限:当场办理。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1.签发机构:出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成都市由各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签发,高新区、天府新区由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母子办签发。2.签发资料: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关系声明、出生地街道或乡镇政府证明、亲自鉴定材料(母子和父子)如父亲身份信息缺失,需另外提供母亲书面申明材料。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新生儿上户口有什么流程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成都市新车上户地点
法律主观:一、成都新车上户的流程1、购车发票确保准确在选好自己中意的车并交付购车款后,车商会为其提供厂家的汽车质量合格证,并根据客户要求提供有效期为3-30天的临时牌照,同时商家为客户开具购车发票。购车发票上,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定要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如果出现差错,更换起来比较麻烦。2、缴纳购置税和保险交完购车款后,准车主就可以开着新车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了。车管所实行一站式服务,因此,当你去车管所前一定要带好相关资料:包括购车发票(报税联、注册登记联、发票联三联都要带上)、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户车辆需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公章等。按照规定,先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辆保险后才可以继续其他流程。目前成都市车辆购置税按照购车款扣除17%增值税后余额的10%来征收。如一台10万元的新车,扣除17%的增值税即17000元后,余额为83000元,那么该车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8300元。新车的保险金额则与车辆价格、车辆保有量等有关,其金额完全由电脑系统完成,当输入车辆型号、品牌、价格等信息后,电脑系统开始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应缴金额。3、登记、验证车辆信息缴纳完车辆购置税和保险后,准车主就可以凭借缴费凭证和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新车入户登记表,并准确填写车主与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车辆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车管所将对申牌车辆的发动机号码、车辆型号、尾气等以及车主进行检测、验证,并将检验结果与车辆登记信息及车主进行逐一对比确认。在确认无误后,对车辆进行拍照存档。4、领证落户完成上述流程,准车主就可以在电脑上随机选取自己的车牌号码,并在缴纳五桥一路费、工本费和制作费后,领取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合格标志、环保标志等。到这一步,整个办证过程基本完成,准车主也变成了车主,不过要想上路行驶,还得完成最后一步,即到养路费稽征所缴纳养路费。至此,爱车才有了合法的“户口”。二、外地户口怎么在成都上户如果车主是成都地区之外的外地户口(包括省内、省外),还必须到所在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在办理新车挂牌的程序当中,外地户口的车主除了需要提供身份证以外,还必须提供暂住证。对于提交无效资料、车辆改装过、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管所将不予登记。
成都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19
成都最新社保缴费标准也有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现在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4071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0355元。
按照规定社保,用人单位要承担16%的养老保险,7.55%的医疗保险,0.75%的大病保险,0.6%的失业保险和0.2%的工伤保险。职工个人则需要承担8%的养老保险,2%的医疗保险和0.4%的失业保险。
如果是按照新的成都最新社保缴费标准,以最低缴费基数4071元参保,社保每个月单位要承担1021.82元,职工个人要承担423.38元。
成都无居住证车辆上牌
【太平洋汽车网】成都没有居住证不能给车上牌,成都上牌需要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陈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