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了社保如何办卡 成都社保卡怎么办理

成都办社保卡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1、经办人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成都市社会保障卡申办登记表》,而且需粘贴申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张。4、身份证件照,《成都市社会保障卡申办登记表》上未打印照片或需替换的,申办人需粘贴一张二寸近照正面免冠、深色上衣、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成都社保卡在哪里办理

成都社保卡在社保卡中心窗口办理。办一张社保卡需要的资料如下:

1、已参加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保险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人员,首次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可由申请人(或代办人,代办人也需携带有效证件)携带有效证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到各镇区劳动保障机构社保卡窗口或人社局社保卡中心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2、有效证件是,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限不满16周岁人员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成都社保卡怎么激活

社保卡激活包括两个方面:

1、金融功能激活;

2、人社功能激活。

激活人社功能,领到卡以后就要带上本人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社会保障卡成都市服务网点激活医保联网结算等全部人社功能。如果代办,除了要携带申办人的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还要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要把社保卡当银行卡使用,实现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就需要激活新社保卡的金融功能。需要去到个人所选的金融账户银行的指定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挂牌网点)进行激活。具体激活、密码修改、存取款、挂失、解挂等应用服务,请详细咨询合作银行,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成都买了社保如何办卡 成都社保卡怎么办理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成都社保卡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办理流程:

1、领取《成都市社会保障卡申办登记表》;

2、核对、完整填写登记表;

3、接到领取通知后,在受理申办的社会保障卡服务晚点领取新社保卡;

4、持卡人持社保卡、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或其他指定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应用功能;按照选择的合作银行相关规定激活金融账户,金融账户激活后,该账户将成为享受各社会保险待遇的唯一账户。

二、所需资料:成都市个人办理社保需要本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成都市个人办理社保的前置条件:

1、初次参保人员:女性年龄不满50周岁,男性年龄不满60周岁。

2、续保人员:在本市已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且目前中断缴费。

三、办理地址: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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