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成都市社保 2013年成都地区社保

2013年成都地区社保

2013年6月成都市公布了2012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8220元/年,省平工资为43120元/年,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成都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156元,上限为10778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为1911元,上限为9555元。继公布了个人参考缴纳基数后,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业已出台,标准如下:

类别缴纳比例缴纳金额(最低档即60%)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 20.0% 8.0% 431.20 172.48

2013年成都市社保 2013年成都地区社保

医疗保险 6.5% 2.0% 124.22 38.22

失业保险 2.0% 1.0% 38.22 19.11

生育保险 0.6%- 11.47-

工伤保险 0.6%- 11.47-

大病保险 1.0%- 19.11-

合计-- 635.69 229.81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计算,2013年度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60%)为635.69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29.81元。与2012年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561.1增加到635.69元,增加74.59元,个人由202.68元增加到229.81元,增加27.13元。养老保险2013年1-5月补扣在6月结算时一并进行,单位需要补扣260元,个人需要补扣104元,共计364元。

按照新的标准,今年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每月431.2元、574.8元、718.6元三档。

公积金方面,成都市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4644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360元,上调幅度达10.2%。下限按照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地区缴存基数不得低于960元;成都市其他区(市)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050元。允许月扣除最高额提高到1146.63元,较去年增加了126.39元,从今年6月1日起纳税申报按新标准执行。

2013成都市社保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13最低工资标准,成都暂时不会调。除大邑外,彭州、崇州、邛崃、金堂、蒲江五市县最低工资也执行960元/月,10元/小时工资标准。成都市其它14个区(市)县执行1050元/月和11元/小时。其中包括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用和公积金,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成都市社保有几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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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市人社局(微博)公布了最新的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和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成都市今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从今年1月起按49018元执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326.8元、一档490.2元、二档653.6元、三档817元一共4个档次。

四川省统计局公布了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8元(以下简称“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成都市统计局公布了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644元(以下简称“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成都市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也随之调整。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档次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今年1月起按49018元执行。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326.8元、一档490.2元、二档653.6元、三档817元一共4个档次。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对应的4个档次,1~5月每月应当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39.4元、59元、78.8元、98.4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3176元(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301.72元;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158.8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23.82元。

四川省2o13年社保基数是多少

成都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如下:一档(60%):养老是431.20元;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1%)是242.06元;生育是19.11元,月缴费金额小计692.37元;二档(80%):养老是574.80元;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1%)是242.06元;生育是19.11元,月缴费金额小计835.97元;三档(100%):养老是718.60元;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1%)是242.06元;生育是19.11元,月缴费金额小计979.77元。成都市社保局2013年个体人员银行代扣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1、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一档(60%):养老是431.20元;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1%)是242.06元;生育是19.11元,月缴费金额小计692.37元。二档(80%):养老是574.80元;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1%)是242.06元;生育是19.11元,月缴费金额小计835.97元。三档(100%):养老是718.60元;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1%)是242.06元;生育是19.11元,月缴费金额小计979.77元。2、本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和参加住院统筹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一档(60%):养老是431.20元;基本医疗(4%)是127.40元;生育是19.11元,月缴费金额小计577.71元。二档(80%):养老是574.80元;基本医疗(4%)是127.40元;生育是19.11元,月缴费金额小计721.31元。三档(100%):养老是718.60元;基本医疗(4%)是127.40元;生育是19.11元,月缴费金额小计865.11元。3、符合546号文规定且自愿参保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保险月缴费标准基本医疗+大病互助:缴纳比例是8.5%+1%。个人养老金低于2012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人员:缴费基数是1911元,月缴费金额是181.55元。个人养老金高于2012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人员:缴费基数是按个人当月领取养老金实际金额,月缴费金额是月领取养老金×(8.5%+1%)。温馨提示:1、从2013年6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涉及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按43110元执行,涉及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按38221元执行。2、在当年公布“上一年度省平工资”前,已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了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应当足额补缴当年度使用“上一年度省平工资”调整前的差额缴费部分(已办理领取养老金审核手续的个体人员不再补缴)。3、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档次直接相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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