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成都个体社保缴费 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①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 19%,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

②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 6.5%,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

③工伤保险,单位按照自己公司所在的行业缴纳比例,职工个人不缴纳;

④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6%;职工个人不缴纳

⑤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6%,职工个人比例为0.4%。

比如2017年成都社保交费基数是2017元,每应个人交纳社保的比例是20%,实际缴费的费用就是每月403.4元。

拓展资料

2017-2018年成都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

一、养老保险缴费数据: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需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 0.4%。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个人缴纳比例 0.0%;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缴纳比例0.0%。

2017成都个体社保缴费 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参考资料:社保查询网-2017年成都社保缴费比例与基数

成都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主观:

成都市社保缴费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300%(15130元)和40%(2017元)执行。( 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40%(2017元)、60%(3026元)、80%(4034元)和100%(5043元)执行。 2、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300%(14370元)和60%(2874元)执行。( 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80%(3832元)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4790元)执行。

关于成都市的社保缴费基数

①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9%,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②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6.5%,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③工伤保险,单位按照自己公司所在的行业缴纳比例,职工个人不缴纳。④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6%。职工个人不缴纳。⑤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6%,职工个人比例为0.4%。比如2017年成都社保交费基数是2017元,每应个人交纳社保的比例是20%,实际缴费的费用就是每月403.4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成都最低社保缴费基数多少

2018至2019年成都市社保基数及缴费档次标准一览

四川省统计局、成都市统计局分别公布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098元,新的社保缴费标准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2193元调整为2338元,最高缴费基数由16445元调整为17908元;其他险种最低缴费基数由3067元调整为3255元,最高缴费基数由15333元调整为17908元。6月20日,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与社会事业局社保处已对参保单位2018年1月至5月产生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差账,进行了征收。

此外,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2018年6月起调整为:40%档477.6元/月,60%档716.4元/月,80%档955元/月,100%档1193.8元/月。据了解,参保人员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愿在成都高新区各街道社保经办点办理今年1月至5月的缴费同档次补差;另外,基本医疗保险也将从2018年6月起由388.46元/月调整为412.30元/月。

成都市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从成都社保获悉,成都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30%(按实际费率x70%征收);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成都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工伤保险

成都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30%(按实际费率×70%征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失业保险

成都市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

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

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社保基数是如何计算的?

养老保险基数(用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631元来计算)

2017年四川省月平均工资为71631÷12=5969.25(元)

2018年养老保险的最低基数=5969.25×40%=2387.7≈2388(元);最高基数=5969.25×300%=17907.75≈17908(元)

其他险种基数(用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098元来计算)

2017年成都市月平均工资为65098÷12=5424.83333(元)

2018年其他险种的最低基数=5424.83333×60%=3254.9≈3255(元);最高基数=5424.83333×300%=16274.5≈162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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