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遂宁市可以办宜宾市的社保卡吗
办理社会保障卡针对情况不同办理情况也不同:
1、农村居民和城镇灵活就业(无工作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等)人员
一般是由村委会、社区或居委会负责收集参保人申请资料,最后交给对应商业银行批量办卡,参保人无需亲自去银行办理。个人应该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话号码和申请书签名。
2、个人直接去银行申办社保卡的情况
首先要了解清楚对应的承办银行;所需资料也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自己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3、有工作单位的人办理社保卡的情况
有固定工作的人,无论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由于社保都是单位代扣代缴,所以一般不需要本人亲自去银行办理,而是单位代为办理,单位特殊规定除外。
办理社会保障卡需要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3、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4、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5、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社保卡办理只能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
新办社保卡需要注意事项:
1、新卡必须两次激活,否则无法使用。由于社保卡内含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所以一次是激活社保账户,可以通过社保大厅、定点药店或社保App,否则无法查询和缴费;其次必须通过银行激活金融账户,开通银行卡功能。
2、激活初始密码一般为1234或身份证后六位。激活时,两个账户可以设置不同密码,也可以相同。激活后,旧卡社保信息及个人账户余额自动转移到新卡,旧卡同时自动作废。
3、在同一社保统筹区,一人只能办理一张社保卡,挂失也只能到同一家银行分支机构。如果想改变开户行,必须注销原来社保卡,且不得重复办理。跨地区流动就业,需要缴纳社保的,可以在不注销原有卡片情况下,再次办理新的社保卡。
遂宁市社保局审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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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办事指南
事项内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从外市流动到我市就业的,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并在我市通过所在单位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一、服务对象
因工作变动或参保人自愿到我市市本级参保,需将外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的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经办人员。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50号);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52号);
5、《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199号);
6、《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三、申报材料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必要的需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参保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属单位参保人员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经市、县(区)级以上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批准调动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批准调动的有关批文。
四、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转入人员本人提交申报资料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同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二份;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审核申报资料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填写情况,符合转入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传送至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收到转出地传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后,将相关内容导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按规定建立转入人员个人账户;
4、基金征缴科在转移基金到账后,打印转移收入基金票据,将转入的个人账户基金分解并划入转入人员的个人账户;
5、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电话通知转入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同时将转移基金票据存入转入人员档案。
五、办理时限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审核申报资料及传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0个工作日内办结;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0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转入基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接续手续并通知转入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经办人员。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承办科室
市社保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4号窗口,责任人:杨霞,联系电话:0825—5863212)、基金征缴科(6号窗口,责任人:刘祥,联系电话:0825—5863202)。
八、办理地址
遂宁市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办事大厅(船山区遂州南路339号二楼)。
遂宁市个人社保如何查询
应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七条个人缴费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时,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执行。按规定应当享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的困难人员,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统一参保、统一缴费。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区人民政府全额补助。
第二十八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由区人民政府定额补助。区人民政府原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个人缴费补助,仍由各区人民政府继续予以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怎样在网上查遂宁市的社保
直接进入【遂宁市社会保障局官网】可以查看到你所以的资料和缴费记录等。
1、点击进入后,点击【个人网上查询】
2、点击进入后,点击【登陆网上个人查询系统】
3、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可以不用输入。
4、点击【登陆】进入。
5、点击【个人信息查询】
6、点击【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7、点击【个人参保信息查询】可以查询参保信息。
8、点击【参保人制卡状态】可以查询制卡信息。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