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蓬溪2020失地农民社保 四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本文目录

  1. 蓬溪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2. 四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3. 四川土地征收买社保政策

蓬溪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社保卡管理中心服务电话:0825-5181333/5801887金保工程:0825-586313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3

市级医保局:0825-2223198/2220193市级社保局:0825-5863202

船山医保局:0825-5182514/5182509船山社保局:0825-5183708船山农保局:0825-2683223

安居医保局:0825-8665590安居社保局:0825-8663493安居农保局:0825-8667686

射洪医保局:0825-6629165射洪社保局:0825-6624547射洪农保局:0825-6639897

蓬溪医保局:0825-5421880蓬溪社保局:0825-5392993蓬溪农保局:0825-5395960

大英医保局:0825-7824872大英社保局:0825-7822433大英农保局:0825-7828366

四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男年满60岁。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的规定,南充市参加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川办发(2008)15号

二、分类指导,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移民安置按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一)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在城镇建设规划区内,按批次征收土地在城镇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和在城镇建设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征地需要在城镇安置的被征地农民,按以下方式建立社会保障:

1.养老保险。批准征地时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8%的缴费比例(其中被征地农民个人负担不高于8%),根据批准征地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被征地农民按照实际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被征地农民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应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被征地农民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2.医疗保险。批准征地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每年由当地政府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不缴费,其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政府土地收益中列支。尚未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地区,可以将这部分被征地农民暂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建统筹,每年按照当地规定的单建统筹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住院和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地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应及时转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建统筹所需资金从政府土地收益中解决。

批准征地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新在城镇就业的,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统筹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就业的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地人民政府对上述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可根据本人年龄和当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给与一定缴费年限补助,用于建立医疗保险关系,所需经费从政府土地收益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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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土地征收买社保政策

农村土地征收,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是这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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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使用分配办法土地管理法没有明确说明,但是《物权法》第59条有明确规定:应当以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扩展资料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ADR)的一种方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协调的具体步骤没有特别规定,由主持协调的政府裁量确定。

裁决。如对补偿标准争议协调不成的,则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里的“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是指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裁决程序如何进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没有具体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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