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社保工伤案件判决书 遂宁工伤赔偿标准

本文目录

  1. 工伤一审判决书多久能出来
  2. 遂宁工伤赔偿标准
  3. 先结案还是先下判决书
  4. 法院判决书
  5. 开庭后15天拿判决书吗
  6. 二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工伤一审判决书多久能出来

法律分析: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遂宁工伤赔偿标准

遂宁市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了: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X40%/月;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X30%/人/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故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834元X20=876680元。需要注意,在上述标准中,对于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另外,如果工伤职工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上述内容相同,对于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下落不明职工生前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先结案还是先下判决书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需要在审限内审结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院判决书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模板:

____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____)____民再____号

抗诉机关: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____,____。____

被申诉人(一审、二审诉讼地位):____,____。____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____,____。___。(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诉人____因与被申诉人___及___(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诉讼地位、姓名或名称)____(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____)____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向____人民检察院申诉。____人民检察院作出____号民事抗诉书,向____人民法院提出抗诉。____人民法院作出(____)____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____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____出庭。申诉人____、被申诉人____(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____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____(概括写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

____称,____(写明再审过程中申诉人的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辩称,____(概述被申诉人的答辩意见)。

____述称,____(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____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____(写明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____。一审法院判决:____(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____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____(写明上诉请求)。二审法院认定事实:____(概述二审认定事实)。

二审法院认为,____(概述二审判决理由)。二审法院判决:____(写明二审判决主文)。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____(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一审、二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____(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____(对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是否成立进行总结评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____项、____(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

一、____;

二、____。(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

____(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_____

遂宁社保工伤案件判决书 遂宁工伤赔偿标准

审判员_____

审判员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

【说明】

本判决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制定。供因人民检察院抗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受指令的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用。

扩展资料:

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规: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从2014年1月1日起在互联网全面公布,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类判决书外,公众均可随时查阅。

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要求,此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

⒈标题

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⒉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

⒊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

①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如系法人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然后另起一行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起反诉的,在判决书中还应表明各自当事人在反诉中的称谓,如“原告”、“被告”。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是何种诉讼代理人,应具体写明其称谓: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托代理人,然后写明其姓名等基本情况。②被告:除称谓为被告以外,其他基本情况写法同原告相同。③第三人:写明其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⒋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应表述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

正文

事实部分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另起一行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理由及各自诉讼请求。即原告具体要求解决什么争议的问题,如何解决及其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所持的态度,陈述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表明双方起诉或答辩各自所持的态度或依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判决书

开庭后15天拿判决书吗

一、开庭后15天拿判决书吗

1、开庭后15天很难拿到判决书。除非当庭宣判的,一般没有那么快,刑事案件一般一个月左右出判决,民事案件两个月左右出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如果开庭当天原告不到场会怎样

1、如果开庭当天原告不到场的,可以视为撤诉;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通常不会支持赔偿双倍房钱的要求,因为该数额过高,法院可能适当判决支付一部分违约金的。被告不到庭,对于维护被告的权益是不利的,如果被告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不去法院会依法宣判,公告送达,并可以强制执行。但由于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二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但有以下几种情形:1、如果案件是当庭进行宣判的,法院会应该在10天之内制作判决书,制作完判决书后,送达到案件的当事人。2、如果案件是定期作出宣判的,法院作出宣判结果后,在当庭发给判决书,当事人接收后判决书就视为送达,判决书立即生效。

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流程

1、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8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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