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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社保在四川可以报销吗
重庆的医保卡在四川能刷,比如在四川所属医院住院时,就可以直接使用重庆的医保卡,但需要注意进行异地医保的备份操作。社会保障卡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就医、购药而办理的用于验明身份,记录、储存个人账户资金及使用情况的电子信息卡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地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
为保障参保职工享有基本的医疗服务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中国政府加强了对医疗服务的管理,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药店进行资格认定并允许参保职工进行选择。为配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国家同时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改革。通过建立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和药品生产流通的市场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重庆的医保在成都就医可以报销吗
可以,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医保是可以异地报销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报销人员是经过审批的,然后才市外转诊转院诊疗。
2、异地突发急病就诊
3、职工的参保人员短期或者长期在异地就诊,可以先选择在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异地备案登记,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并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异地医疗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病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到当地医保中心领取《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定点医院按表中要求填写并盖章);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与申请疾病有关的检查单复印件(如血液检查单、心电图、摄片、病理报告等);
4、高血压及糖尿病病人需提交半年以上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5、如有住院者,需提交出院小结复印件;
6、病例资料需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保可以异地报销吗
您好,缴纳社保,持卡人可以在生病的时候享受住院报销,另外在药店买药的时候也能通过社保卡支付。不过很多人有这么一个疑问,若我在当地缴纳医社保,不过却在异地生病了,还可以享受异地刷卡买药住院报销的待遇吗?
正常来说,当地缴纳医社保,只能在当地刷卡买药住院报销。因为当前的社保卡异地使用进展程度不一,有的地方是已经实现了可以省内异地刷卡,但总体来说,社保一卡通还暂未实现。
不过对于社保卡不能异地刷卡买药住院报销并不是绝对的,有几种情况还是可以享受异地就医报销的。但是前提是必须要在治疗前和治疗后办理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如建筑业等职工的就医,所产生的问题要么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要么是要垫付医疗费用。
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4、重大疾病当地无法治愈,需要异地转诊人员。
四川的医保可以在重庆报销吗
法律分析:不能。四川医保不能在重庆使用,因为四川的医疗保险还没有和重庆的联网。但是如果在缴费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就可以在重庆看病会四川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四川的医保卡在重庆怎么报销
四川医保卡能在重庆使用。使用方法:
1.备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2.选定点,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持卡就医,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跨省异地就医前,须先在就医人员参保所在区县社保局登记备案。参保人在备案的统筹区内,自行选择已开通全国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刷本人社保卡,个人支付和医保报销,即可同步完成。本人持社保卡,到备案统筹区内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可直接刷卡结算。
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医保卡,是含有芯片的功能卡,用于就医或药店消费时身份确认及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用。例如(武汉市的医保卡初始密码1234)。医保病历,病历的一种,可以通用于同一城市的所有医保定点医院,用于记录医保就医情况。
法律依据:
《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异地就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使用统一编码。
第九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范围统一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即时结算医疗费用,不得提供过度服务、浪费医疗保险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川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关于“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同步结算”的要求,为方便我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加强异地就医监管,规范医疗费用结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已实行医保城乡统筹地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州)的就医管理。
第三条异地就医管理按照“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结算、就医地监管、全省统一清算”的原则,实行全省统一组织、市(州)协同管理的模式。
第二章就医人员管理
第四条异地就医人员应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下列情形需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一)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
(二)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参保地以外就医的;
(三)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可异地就医的。
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可在出院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异地就医人员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在药店购药及普通门诊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异地就医人员须到就医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定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方可通过联网结算医疗费用。
第七条异地就医人员就医、购药,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住院等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第三章就医服务管理
第八条异地就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使用统一编码。
第九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范围统一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即时结算医疗费用,不得提供过度服务、浪费医疗保险基金。
第十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异地就医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结算进行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违规行为,由就医地按《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和服务协议进行处理。
第四章费用结算及周转金管理
第十一条异地就医人员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按参保地的待遇政策结算,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需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协议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因急诊、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情形处理:
(一)已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且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即时结算;
(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相关证明材料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第十三条设立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实行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由省本级和(州)医保局暂付一定额度的资金至省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专用存款账户,支付异地就医费用。
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含利息)的筹集、使用和清算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使用和清算接受审计及有关部门监督。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明确承担异地就医管理工作职责的部门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专职管理异地就医事务;各级财政部门应为异地就医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十六条建立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考核机制。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将异地就医服务质量纳入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范围。
第十七条异地就医人员对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有异议的,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解释;有争议的由参保地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产生的档案,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收集、整理、存档,并为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利用服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实施前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原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分别负责解释。
综上所述,根据此《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异地参保人员就能省去不必要的舟车劳顿等麻烦,即时办理第二代社保卡解决就医问题,真正解决异地就医问题,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报销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