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社保费基数 四川省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5年四川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是多少

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其中,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个人则按照本人缴费工资(注:缴费工资,指可以纳入缴纳社会保险费范围的工资性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费工资就是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内发放的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部分费用由单位代扣。

扩展资料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四川公务员将缴纳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的8%

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以北京为例:

2014年度北京社保缴费规定

【执行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

缴费基数下限:2317元。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1%,个人缴纳2%+3元

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

缴费基数下限:3746元。

2015年四川省社保费基数 四川省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

缴费基数下限:2317元。

【备注】:农村户籍人员无需缴纳失业保险个人费用。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0.8%;

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

缴费基数下限:3746元。

【备注】: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无需支付。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0.5%或1%或2%

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

缴费基数下限:3746元。

成都市2015年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多少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小计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 1634 20% 326.80 8% 130.72 457.52

工伤保险 2382 0.60% 14.29 0 0.00 14.29

失业保险 2382 2.00% 47.64 1.00% 23.82 71.46

生育保险 2382 0.60% 14.29 0% 0.00 14.29

医疗保险 2382 6.50% 154.83 2% 47.64 202.47

大额医疗 2382 1.00% 23.82 0% 0.00 23.82

总计企业总计 581.67个人总计 202.18 783.85

四川省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市试用期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有哪些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试用期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有哪些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试用期社保缴费基数试用期员工以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二、试用期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缴 20%,也就是 600元;个人缴 8%, 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 1.5%,也就是 45元;个人缴 0.5%, 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 1.0%,也就是 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 0.8%,也就是 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 10%,也就是 300元;个人缴 2%+3元,即 60+3元三、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四、试用期是否要交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也包括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可要求公司为其补缴试用期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公司拒绝的,职工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或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进行投诉予以解决。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试用期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有哪些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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