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社保缴费标准表
2022年资阳市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2年资阳市社保缴费费用表(2022年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2022年资阳市个人社保费用是多少?下文就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资阳市单位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二、资阳市个人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9%
保费=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的乘积
三、资阳市社保费用
资阳最低社保缴费
缴纳项目
基数
企业比例
企业缴纳金额
个人比例
个人缴纳金额
养老
3416
16%
546.56
8%
273.28
医疗
5351
7.70%
412.03
2%
107.02
失业
3041
0.60%
18.25
0.40%
12.16
工伤
1650
0.20%
3.3
0%
0
生育
0
0%
0
0%
0
医疗补充
1650
0%
0
0%
0
大病医疗
1650
0%
0
0%
0
残保金
0
0%
0
0%
0
公积金
0
0%
0
0%
0
企业共缴纳:¥980.14
个人共缴纳:¥392.46
总共缴纳:¥1372.60
四川资阳农村社保的问题
资阳市雁江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凡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
参保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纳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补贴标准:对选择缴费100—200元的补贴30元;缴费300元的补贴35元;缴费400元的补贴4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为70元。
3、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4、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5、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6、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宣
四川资阳安岳县社保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四川资阳安岳县社保局咨询电话是0832-4522345。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政府机构,属于非盈利性事业单位,隶属安岳县,主要职责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资阳医保局电话是028-26110615。
资阳医保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稳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拟订全市医保支付标准。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