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社保局查询缴费明细 遂宁市个人社保如何查询

怎样在网上查遂宁市的社保

可以在电脑上打开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然后点击办事服务,登录进入到对应的界面以后就可以查询到相关的社保信息了。具体的查询方法如下:

1、在百度上搜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找到其官网以后点击进入。

2、页面跳转进入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以后,点击办事服务。

3、页面跳转以后点击社会保险按钮进入。

4、页面跳转以后,输入对应的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如无账号可以注册申请账号)。

5、进入到登录后台以后,点击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查询打印按钮进入。

6、页面跳转以后就可以看到已经查询到了对应的社保缴费明细以及权益了。

遂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

缴费方式和时间的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当与参保地社保局签订委托银行按年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协议,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将当年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协议约定的银行账户中;尚未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个人须在每年12月20日前到市、县(区)社保局缴纳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当年不缴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以后年度不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将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越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三十五条社保缴纳基数的具体确定方法,应分为两类一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要以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二是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要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遂宁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遂宁社保局电话号码:0825-12333。

遂宁市社保局查询缴费明细 遂宁市个人社保如何查询

社保局的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中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等。

人力资源的含义: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或者表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减去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后的人口。

社保局的意义

1、病有所医:社保包括“医疗保险”,缴纳社保且满足条件的个人通过社保卡就可以报销自己合理的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让自己在面对疾病时能够有所依靠。社保医疗报销范围广,大部分疾病产生的费用都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可以让被保人降低经济损失。

2、失业有补贴:职工缴纳社保达到一定的条件,如果被单位或企业辞退,失业后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可以保障个人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个人再就业。

以上内容参考智慧百科-社保局是干什么的社保局的作用

遂宁市个人社保如何查询

应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七条个人缴费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时,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执行。按规定应当享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的困难人员,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统一参保、统一缴费。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区人民政府全额补助。

第二十八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由区人民政府定额补助。区人民政府原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个人缴费补助,仍由各区人民政府继续予以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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