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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社保2021缴费几个档次
法律分析:设立有55%、60%、80%、100%、150%、200%、250%、300%等八个档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自贡市社保缴费档次
一、自贡单位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1、如果是在职职工,那么五险的费用大部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自己只承担少部分费用,各地的具体缴费比例不一样,一般来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缴费基数的8%左右,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缴费基数的2%左右,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0.5%左右,这里提醒大家,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承担的,个人不缴费。
2、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那么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费用,各地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缴费基数的20%左右,医疗保险是8%左右,部分地区医疗保险还有一个低档次的缴费比例,一般在4%左右,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就业人员自费缴纳职工社保,通常只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自费一年的费用,要看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自己选择的缴费基数(部分地区不能自己选择医保缴费基数,是固定的)以及当地规定的缴费比例。
二、缴费流程
1.社保网上申报http://www.zg.gov.cn/web/ssbj1/
2.委托银行收款: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3.单位自缴: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三、缴费地址
自贡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局(代收)参考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东新区就业局大楼4楼。
四、缴费时间
1、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即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按自贡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五、缴费方式
(一)非接触式缴费
1.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相关功能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2.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
(二)银行代收
可通过代收银行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银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扫码、税银POS机、自助终端等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办税服务厅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选择缴费档次并使用POS机刷卡、缴纳现金或使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今年自贡社保缴费多少
自贡市医保最低缴费标准是每个月141元。具体原因是,自贡市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制度,每种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169元/月,但对于企业职工本人承担费用不能达到所需缴费的标准的,可按月最低缴费标准141元缴纳。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相当于每月约15元。因此,自贡市医保最低缴费标准是基于这两种制度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而定的。
自贡今年社保60%交多少钱
五险一金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是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有些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以上年度最低工资为标准。公积金缴费基数另行规定。统计局公布的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631元;自贡在岗职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099元;自贡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2021年社保新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个人缴纳社保新政如下: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以四川省为例:(二)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规定的比例逐年过渡,其中:2019年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2020年为55%,2021年为60%;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本着便民和规范管理原则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根据《综合方案》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要求,从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2019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暂时保持不变,今后的过渡措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拟定,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二)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规定的比例逐年过渡,其中:2019年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2020年为55%,2021年为60%;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本着便民和规范管理原则自行确定。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每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依据省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确定公布。
2021年社保什么时候交
法律分析:2022年社保个人缴费截止日期一般为2021年12月31日前,未按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区域,可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社保缴费截止日期是每个月的19号,超过每个月19号的,即仅能缴纳下个月的社保。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30日。逾期缴费人员将生成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为三个月(缴费到账当月为第1个月),不跨缴费年度。
实施时间: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