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成都社保免征 四川新型肺炎

本文目录

  1. 四川成都冠状肺炎
  2. 四川新型肺炎
  3. 成都新型肺炎
  4. 浙江肺炎
  5. 疫情期间个人缴纳社保有减免政策吗
  6.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2020通知

四川成都冠状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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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有疫情

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9月17日发布)

川渝本地消息

2022-09-17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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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9月17日发布)

9月16日0—24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4例: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3例,成都1例,内江8例,宜宾4例,阿坝2例,泸州1例,15例由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1例,宜宾8例,内江4例,绵阳1例,阿坝1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7例: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4例,内江70例,宜宾8例,达州3例,泸州2例。

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在成都,其中1例为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在成都)。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75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祝你生活愉快!

四川新型肺炎

158506人。根据疫情防控中心可知,截止到2023年1月2日四川感染新冠肺炎人数为158506人,四川,简称“川”或“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23个省之一,省会成都,是西南、西北和中部地区的重要结合部,是大熊猫的故乡,被誉为“天府之国”。

成都新型肺炎

有。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10月9日0-24时,成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0例。另有1例为既往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境外输入)。

浙江肺炎

没有。截止于2023年5月11日,浙江没有发布新冠肺炎病例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原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Disease2019,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

疫情期间个人缴纳社保有减免政策吗

社保免征优惠:

(一)免征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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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的单位中属于应当衔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目前尚未完成衔接的参保单位,参照本意见享受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延、缓政策。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2020通知

法律分析:2020年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社保阶段性减免政策,但是具体减免方案和实施办法每个省份不同,具体可以看当地社保局的文件。

法律依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规定: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四、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五、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六、各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划型标准执行,确保各项措施准确落实到位,不得突破本通知的政策要求,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要统筹考虑今年减免政策等因素,按程序调整2020年社保基金收支预算七、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三项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要加强资金调度,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省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0日内出台,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要抓紧组织实施,进一步将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等各项政策落细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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