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富顺社保中心电话 自贡富顺医保电话

本文目录

  1. 自贡富顺社保中心电话
  2. 自贡富顺医保电话
  3. 四川省自贡市社保中心电话
  4. 自贡社保局咨询电话
  5. 富顺社保局的电话是啥
  6. 富顺医保局官网

自贡富顺社保中心电话

富顺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电话0813-7206495。还可以拨打本地0813-12333社保服务热线,这个热线电话为24小时电子客服,可以为您解答大部分关于养老和医保的相关问题。如需人工客服,可以在工作期间拨打,按照语音提示转接人工坐席,人工客服繁忙期间请稍加等待。

拓展资料:

1、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医保局即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3、国家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自贡富顺医保电话

1.其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是8115530,自贡市自流井区医保中心电话是2106910,自贡市贡井区医保局电话是3316170,自贡市大安区医保局电话是2210630,自贡市沿滩区医保局电话是5396200。

2.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8115530,自贡市自流井区医保中心:2106910;

3.自贡市贡井区医保局:3316170,自贡市大安区医保局:2210630;

4.自贡市沿滩区医保局:5396200,荣县医保中心:6209075;

5.富顺县医保局:7201287。

6.其自贡市大安区医保局电话是2210630,自贡市沿滩区医保局电话是5396200。分布在自贡市各个不同区域的医保局电话都有所不同,市民们可参考得知。

7.大安区医疗保险局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事务,并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大安区医疗保险局编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预决算,负责大安区医疗保险局对规定病种的审核审批;负责大安区医疗保险局对所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8.基金核定科:负责大安区医疗保险局对定点药店执行协议情况进行重点稽核,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履行协议,违反政策规定行为进行稽查。对各县(市)区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

9.办理破产改制企业医疗保险具体参保业务。医疗管理科负责大安区医疗保险局医护人员的培训。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大安区医疗保险局办理参保人员住院费用、规定病种、异地居住就医、转院医疗费用的审核手续。热情接待来信来访人员,做到解答政策耐心细致。

10.负责大安区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统计分析工作,并为工伤浮动费率提出数字依据。办公室负责大安区医疗保险局本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大安区医疗保险局党支部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接待来信来访,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和宣传服务。负责大安区医疗保险局报纸收发征订、办公用品的管理。

四川省自贡市社保中心电话

自贡社保局电话是:0813-8115518。

自贡四川省辖地级市,位于四川盆地南部,大地构造系杨子淮地四川台坳、川中台拱、自贡凹陷。北与威远—龙女寺台穹相邻,东南为赤水凹陷,南与泸州凸起相接,西南与凉山褶断带相邻。境内构造简单、岩层产状平缓。东南部褶皱紧密,构造狭长,西北部构造相对宽缓。

地势西北部高、东南部低,西北部是全市低山集中分布区,山岭海拔一般在500米~800米,最高点在荣县丁家山主峰,海拔901米。东南部海拔一般在300米~400米,多为300米(±50米),最低点在沱江出富顺境处水面,海拔241米。

最大相对高差661米,一般地形相对高差小于50米。地貌类型属低山丘陵,由低山地貌、丘陵地貌、平坝地貌和沟谷地貌组成。低山呈条带状,分布在西北和东南,分布面积广,沟谷纵横交错,穿插在丘陵间。

地形以丘陵为主,平坝地形十分狭小、分布零星,一般多为沿河阶地、丘陵间之平地。全市低山面积占7.1%,丘陵占83.7%,缓丘平坝占9.2%。

此外,有各类沟谷,分冲谷、冲沟、侵蚀沟以及喀斯特槽谷和盆地、河谷。各类沟谷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85千米。境内地质环境较复杂,为地质灾害易发区,滑坡、崩塌是常见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类型。

自贡社保局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医保:8115530社保:8201203,地点:自贡市就业局3楼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人人乐对面/海关大楼旁)。社会保障局地址:自贡市汇东路东段13号劳动保障大厦,电话:0813-8115310。还有就是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自贡市汇东路118号办公室基金征集科,邮编:643000电话:0813-8209715地址:自贡市汇东路142号分类:地市级政府机关。另外也可以查看自贡市人力资源地址: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都在自贡市人人乐对面那栋劳动保障大楼里面一共13层,5层以下是就业局医保局在三楼四楼6楼有办公室社保局在7楼到9楼其他楼层都是劳动局,还有一点如果你要办理医保或者社保的业务要到自贡市政府服务中心去他们的办理地点搬过去了这边留下的都是办公室。政务中心的地点在新车站交通局三楼可以做10路1路35路37路到达。

2.为了保障地址没有变更也可以拨打客服电话96633进行查询,客服电话可以查到同行各网点联系电话,此方法快捷且信息准确可靠。

拓展资料:

1.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附近的公交站:人人乐购物广场、广电大厦、簸米湾、梨园、泰丰大厦、簸米湾(解放桥)、关外立交、沙湾饭店、华立装饰城、园丁苑、竹棚子路、康立医院、九鼎百货(春华路)。

2.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观光巴士、16路、17路、1路、35路、36路、8路、10路、302路、309路、32路、33路、38路、40路、301路、11路、304路、34路、37路、川玻专线等。

3.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富顺社保局的电话是啥

1,四川富顺医保局电话是0813-5153002。

自贡富顺社保中心电话 自贡富顺医保电话

2,富顺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电话为0813-5153002。富顺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组织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全市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物价政策并监督管理;执行医疗救助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工作,承担资金发放监管工作。

拓展资料

富顺医保局工作情况

1,富顺医保局一直都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监督全省药品、医药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在我县的执行情况;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

2,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违反协议的行为;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应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富顺医保局官网

对外咨询电话:0813-5155991、0813-5153007、0813-7206302

办公室:0813-5153004

医疗监督管理股:0813-5153007

基金财务管理股:0813-5153011

医疗待遇审核股:0813-5155991

城乡居民保险征管股:0813-5153010

异地就医管理股:0813-5153008

工伤生育管理股:0813-5155990

综合信息股:0813-5153006

档案服务管理股:0813-5155993

拓展资料

国家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合作交流。

(九)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国家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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