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保险人员增加表下载
首先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用企业数字证书登陆然后选择申报业务管理下的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录入新参保人员信息然后提交,提交之后再选择业务报表查询前两项就是,人员信息登记表选择日期录入当天然后下载打印2份,人员增加表下载打印2份,附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中心柜台办理业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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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医保社保怎么申请ca证书
“单位用户应至市、区两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单位用户网站注册手续,注册后可在线进行业务查询。
申报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
一、就业服务
(1)用人单位招用备案
(2)培训管理及补贴申报
(3)创业培训管理及补贴申报
(4)企业岗位及社保补贴申报
(5)鉴定补贴申报
(6)见习补贴申报
(7)职介补贴申报
二、企业社会保险网上办理
(1)社会保险人员增加
(2)社会保险人员减少
(3)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4)单位基本信息修改
(5)个人基本信息修改
(6)参保人员补中断缴费单打印
(7)企业网上申报数据查询
(8)企业网上社保数据删除
(9)缴费情况查询打印
成都市社保最低申报工资
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市社保最低档缴费比例是多少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成都社保最低档缴费比例城乡居民社保 2019成都个体社保缴费按照4%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低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医保86元,养老保险432元。城镇职工社保 2019年成都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执行,即2697元。 2019年成都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执行,即3236元。二、成都市社保怎么转移 1、参保人员在成都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成都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向原社保关系所在地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成都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三、成都社保最高档是多少成都社保最高档是100%。成都社保缴纳的档次是针对个人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就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而言,通过单位交社保也就是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不分档次,不过根据缴费基数的不同,每月实际缴纳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个人将按照4%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按照20%的比例缴费,并且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四档,最高档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四、2019年成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社保最低档缴费比例是多少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