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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社保上线
成都社保里的养老保险分四个缴费档次;截至2016年5月份,本年度的缴费标准暂未公布,以2015年的标准执行,如下:
2015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提示:
1、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涉及 2014年“省平工资”的按53722元执行,涉及2014年“市平工资”的按51681元执行,从今年6月起按今年缴费标准征收社会保险费。
2、从2014年1月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
3、社会保险费应按月缴纳,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保费的个体参保人员,请于每月20日(每年12月份为14日)前按缴费标准及时、足额将缴费资金存入《协议》约定的农行、或工行、或建行个人账户,避免因缴费中断影响社会保险待遇。
4、根据市政府令第154号和第126号的有关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4个月以上(含4个月)的、生育保险中断缴费2个月以上的,须从再次参保缴费的当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住院或生育的,才能按规定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或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不能补缴。
5、在当年公布上一年“省平工资”前,个体参保人员已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了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当足额补缴当年度使用上一年“省平工资”调整前的差额缴费部分。个体参保人员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审核手续,不能补缴。
6、按照《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保费协议书》第六条的约定,若参保人员银行账户缴费资金不足扣缴时,则当月不予扣款,其未扣社会保险费将与次月应扣社会保险费合并扣缴。若次月合并扣缴时参保人员账户缴费资金仍不足扣缴,则视为参保人员自愿放弃委托扣款,银行代扣协议终止。协议终止后银行停止扣款,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其它方便缴费方式;若需恢复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的,应到社保经办机构重新签订协议。
7、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直接相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8、成都市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灵活就业劳动者,可在本人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就近就地参保缴费。已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dhrss.gov.cn),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后,个人自助办理相关社保业务。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可足不出户,在网络联通的任何地方、任何时间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享受全天候、无站式社保服务,不需再到社保窗口、基层平台办理。
参考:http://www.cdhrss.gov.cn/commonPage.jsp?ClassID=0833060301
2020年成都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法律主观:
2020年成都社保缴费比例为: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2.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3.工伤保险:公司缴0.16%,个人不缴;4.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包括生育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成都市2014年社平工资
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857元;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3853元;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1159元。
2021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857元,比上年增长9.9%,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9.4%。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1159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3853元,比上年增长9.0%。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781元,比上年增长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