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成都市社保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
这个赔偿的具体数字要看您父亲生前的职务工种是否是干部等都影响退休相关的费用都要和单位联系和了解。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1、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根据上述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根据亲属身份的不同而有不同标准,并且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受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的限制,不得高于该工资。
4、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全部返还继承人所有,同时消除社保关系。
四川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及抚恤金计算
具体要看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企业退休人员,因为政策和标准都不一样。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政策与标准根据四川省相关政策,四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项待遇。具体如下:
1.丧葬费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标准计发,机关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一样。
假如去世前本人基本养老金是3000元,那么2022年丧葬费标准就是30000元。
2.一次性抚恤金机关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政策不同。
1机关退休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不含职业年金)。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35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7412*2+3500*40=234824元。
2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30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3000*20=60000元。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机关、事业单位的政策和标准都是一样的,城镇户口遗属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0%确定,农村户口遗属按120%确定,遗属孤身一人的,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2022年四川省规定全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80元,所以2022年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城镇最低是884元,农村是816元。
四川省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政策与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包括灵活就业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的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没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待遇。具体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照死亡时四川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四川省2021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545元,所以2022年度四川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标准是7090元。
2.抚恤金以死亡时四川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退休前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养老金每领取1年抚恤金领取月数减少1个月,但减少后的发放月数不能低于9个月。
也就是说,抚恤金标准在9-24个月之间,具体到每个人不一样。
按照上述政策和四川2021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的2022年度四川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最少是31905元、最高是85080元。
结语综上,可以说,2022年四川省退休人员去世,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人员,遗属大概能领到25万元以上丧葬抚恤金;如果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概能领到8万元以上丧葬抚恤金;如果是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能领到3.9万-9.2万元左右的丧葬抚恤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如果遗属符合供养条件的,每月还可以领到至少816元或以上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四川退休企业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
法律主观:
文件号:鄂劳险[1995]180号一、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二、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按20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按4000元发给。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职工生产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有困难的,可按月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直至受供养者失业供养条件为止。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按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25%的标准发给(目前,在执行此标准时,省会城市低于80元,地级城市低于70元,县级以下城镇低于60元的,可分别按80、70、60元的标准发给);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不含超计划生育的子女,下同),其补助标准不得突破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的70%。因工死亡的职工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35%的标准发给(个别遗属在执行过去的文件中,其生活补助费同于现行标准的,可继续执行。待与此标准同步后,再按此标准执行);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其补助标准不得突破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的100%。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档次的基础上另增加10元。四、凡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死亡和连续工龄在五年以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城镇职工,按上述一、二、三条标准享受有关待遇;连续工龄不满五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企业职工(含农民合同制职工),按上述一、二条标准享受有关待遇。五、职工死亡后的上述各项费用,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在下列开支渠道中列支:在职职工因工死亡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即生前参加了当地的工伤、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各项费用在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中的工伤、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或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而因工死亡以及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各项费用,在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险费项下列支。六、本文中“社会平均工资和企业平均工资”,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中的子女年满16周岁,继续在学校(不包括军队院校)学习,仍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2008年度社平工资27212元,月平2267元
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保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
社保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额如下: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
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
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三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的发放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
因病4000元;
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农业户口一人月170;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