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怎么转到上海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以下是外地人社保转入上海流程图。
扩展资料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重庆社保怎么转入到上海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全国统一政策和操作办法,都是在转移平台办理。
首先确认上海社保局按规定,可以接收你的跨省转移。
转移办法:
首先,带上有效证件,到重庆你参保的社保局打印“缴费凭证”(你告知经办人办理跨统筹转移,经办人就明白要提供的资料,记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可以转移,可同时办理两种,不要重复劳动)
其次:带上重庆社保局为你提供的“缴费凭证”到上海社保局(正常情况下,你要在上海社保局登记缴费参保,建立你的社保信息,然后才能办理转移,如同银行办理一样,你必须先开户再存钱,因为跨统筹转移是要转移基金的)办理参保转移手续,至于基金的转移由两个社保局自己衔接,你无须办理等待。
把外地社保转入上海如何办理
首先,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所需材料:原先参保地社保的缴纳凭证;转移手续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办理流程中提到的相关凭证和表格。
整体转移情况就是这样,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怎么操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可以转移】
在五险一金中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能提取也不能转移,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公积金是可以异地转移的。
养老保险怎么转入上海:
1.首先需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2.上海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转移流程:
1.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2.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3.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出具相关联系证明办理转入手续。
外地社保转上海社保怎么办
法律主观:
在当事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且当地的社保部门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转入的:1、当事人在当地(上海)实现就业后,可以把社保关系转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具体参看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9条、32等规定);2、在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当地,并且当地的社保部门愿意接收当事人的社保关系的前提下,社保关系可以转入当地继续参保(具体应事先咨询当地的工作人员)。一,转移社保关系的手续及需要的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第二代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3,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二,社保续交的方式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2,具体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