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超过社保缴费年龄但还未交满社保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补缴社保:
单位补缴
向单位提交补缴申请。
单位需经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单位携带补缴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个人补缴
若单位已关停或无主管部门,个人可以名义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携带必要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
补缴流程
办理补缴时,单位需填写补缴表格,并提交补缴材料。
单位需进行财务收款,并打印缴费情况表。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材料审核通过后,转往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再办理参保手续。
注意事项
补缴完成后,可视为完成社保缴纳,退休后便可领取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