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军人的社保缴纳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由工作单位缴纳
如果参战军人退伍后找到了工作,其工作单位应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自行办理
若军人没有工作单位或选择不工作,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在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
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并申请。
退役军人可以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补缴社会保险费
对于在服役期间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退役军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并申请补缴。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军人服役期间的社保属于视同缴费,退伍后社保关系将转移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
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社会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