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本省内的社保账户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转移
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迁出,并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等待审核
原社保机构审核材料,通过后将社保档案转移到目标地的社保机构,并通知转移结果。
办理合并手续
社保转移成功后,到目标地的社保机构办理社保合并手续。
注意事项
合并的社保不影响累计缴纳年限。
合并时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原社保账户信息、转移函等文件。
合并后,社保权益将得到统一管理和累积。
线上转移方式 (如果适用):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社保转移申请。
保留账户
清理不需要的社保账户,并将储存额退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