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1.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员工工资总额的22%,个人缴纳8%。
2.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7.5%,个人缴纳2%。
3.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社平基数的60%或100%。
4.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6%。
5.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社平基数60%的百分之三或社平基数百分之百的3%。
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如果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则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如果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则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2009年的数据,实际缴费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查询当地社保局网站或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